统筹安排,一天半审结十五案

作者: 苏美达    发布时间:2017-04-14  访问次数:389

4月13日至14日,建始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秉承“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做好预案统筹安排,审结一包含十五案的系列案,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快捷有效的法律服务。

3月15日,建始法院受理了尹某等十五人诉某煤矿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4月1日,承办人阅卷宗后发现该系列案件的原告均互为他案的证人,民一庭针对上述情况通知原告的代理人到庭,重点告知组织证人出庭及作伪证、串通作证的法律后果,并延长了案件的举证期限。

4月7日,承办人根据证据情况将该系列案进行分类,确定该系列案中证据最不充分的先开庭,并依次确定开庭日期。

4月10日,民一庭对案件审理做出预案,资深法官龙克亚审理第一案,黄崧负责联系证人,苏美达协调证人出庭,吴锐锋、李宇婕二人做法庭记录。

4月13日上午9:00,按照预案涉及尹某的案件率先开庭,本案最重要环节是证人出庭作证,在签署保证书后,证人开始陈述……几轮交叉询问过后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原告因证据不足申请撤诉,此时已经是12时25分。

当日下午2时,审判人员刚入座,原告方的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谭维玖就提出,根据早上的庭审有几个当事人因证据不足准备撤诉,并当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承办人经审查后,对涉及尹某等五人的案件制作了裁定书。

4月14日上午9:00,民一庭的黄崧法官接着审理,法定的调查、举证、质证照常进行,涉及余某的案件调解结案。这时,原被告双方经沟通后提出,涉及向某等五人的案件要书面撤诉,涉及丁某等五的可以径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补偿金额差距过大,原告的情绪有些激动,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此时民一庭庭长苏美达分别做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从对方的角度进行思考,最终涉及余某等五人的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就这样,“3.15劳动煤矿争议案”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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