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住建” 共绘群众安居新“枫”景

作者: 刘丛艳    发布时间:2024-10-16  访问次数:253

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关系群众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基层治理的民生大事。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运用“法院+住建”诉调对接平台,联合县住建局、相关社区成功调解欣欣物业公司诉山水小区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5件,并就调解过程中掌握的物业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给予专业指导,杜绝类似纠纷再次发生,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2016年欣欣物业服务公司通过公开竞聘为山水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欣欣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对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收费标准、维修基金动用等进行约定。去年以来,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过程中部分业主以垃圾清理不及时、监控存在盲区导致车辆受损不知向谁主张权利、绿化维护不到位等问题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在自身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始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联系小区业主,询问业主不愿意交纳物业费的原因。通过了解,不愿意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分为两类,一是因为公共区域监控盲区导致财产受损,无法主张赔偿而不交物业费,二是对物业服务不甚满意,对是否交纳物业费持观望态度。通过对不交物业费的两类人群分析,依据商事纠纷“三调三过滤”机制,立案庭决定将该批纠纷推送至“法院+住建”诉调对接平台先行调解。通过法院、住建、相应社区的共同努力,该批案件最终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欣欣物业服务公司也意识到自己在物业服务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在今后的服务中将提供更加细致、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从源头上避免物业纠纷的产生。 

该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是建始县人民法院与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抓前端、治未病”,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落到实处的生动实践。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已经成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建始县人民法院从近几年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分析认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服务质量缺乏监管,物业纠纷化解形式单一,导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案件迅速增长,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鉴于此,建始县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向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送建法建(2024)1号司法建议,建议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强化对物业服务考核评价、简化维修资金审批流程、推进“无讼小区”品牌建设。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复函回应,并与法院探索建立“法院+住建”诉调对接机制,明确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涉住建领域的矛盾纠纷纳入诉前调解范畴。自该调解机制建立以来,共调解涉住建领域矛盾纠纷20余件。

下一步,建始县人民法院将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探索建立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及时化解,助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愿景,用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守护建始万家灯火。

编辑: 侯丽霞
文章出处: 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