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札记】从根本上解决矛盾,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案情简介:甲(女方)与乙(男方)相恋后于2015年12月29日登记结婚,举行婚礼后,乙到甲家生活。婚后,两人生育一女。但由于乙长期在外工作很少回家,家庭和孩子教育问题都由甲一人操办,时日一长,双方的争吵也日益增多。2020年5月,甲认为双方感情破裂,遂向建始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判决孩子抚养权归甲。当时,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至今已满一年,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办案剪影:民二庭法官接到该案后,迅速组织材料、了解案情,第一时间与乙取得联系,希望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乙明确表示,同意甲的离婚诉求,但是希望自己能够得到女儿的抚养权,针对补偿的事宜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工作进入瓶颈,法官只能依照程序通知双方开庭。
可是,一场新冠疫情阻击战再次打响,法院的案件审理也受到了影响。在大局观面前,我们法官所担负的不仅仅是要将案件审理程序推向正常化,更要在这特殊时期里,为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着想,不能平添当事人的诉累。甲人在外地,一时半会儿无法赶回建始开庭,而乙长期在外地工作,为了应诉特地向单位请假,已经回家待了一些时日了,对于法官暂缓开庭的建议表示不同意。法官最终采取了视频审理的方式来处理该案。
开庭后,民二庭法官助理再次尝试用调解的方式,希望双方就补偿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采用判决的方式结案,判决的结果只涉及离婚和子女抚养权,关于双方婚后按揭贷款共同购买的房屋,由于未办理产权登记,不宜通过裁判处理所有权归属。那么,争议的焦点并未得到妥善处理,这并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一次次的电话联系,一句句的耐心劝导···或许是那句“一桩婚姻,两个人都曾真心付出过,最终并不该用钱来衡量”、或许是那句“瑕不掩瑜,曾经的美好也是真实的,不要因为最终选择分开,而让双方在这段感情里都不够体面”、又或许是那句“无论结果如何,成年人的矛盾总归要由成年人来承担,对于孩子的爱是丝毫不能减少的”···乙最终作出让步,与甲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寄语:身为法官,我们希望每一个家庭都能美满和睦,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有爱的家庭里成长。但是,对于家暴、出轨、重婚等情形,我们又是鼓励当事人勇敢站出来,依法捍卫自己的权利。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审结一桩案件,出具一份判决,而是应该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找准争议的焦点,从根本上解决矛盾,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这才是我们每一个法官应该做到的。一纸判决就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我们完成着常态化的工作,但判决的结论事关当事人对于未来的希望、对国家的信心以及对于社会保持的善意,所以,我们不能只是简单的追求案结事了,更要保证自己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