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数次,令人窒息的婚姻,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9-22  访问次数:766

家暴事件

似乎总是屡见不鲜

本该是最亲密的人

却伤你最深

家暴,是全世界女性共同面临的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查明报告发现

全球有超过 1/3 的女性遭遇家庭暴力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个人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注重“优良家风”建设到加大权利保护力度,民法典和反家暴一 直注重对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离婚 纠纷案件,被家暴多次的何女士,无法忍受,终诉至法院。

 

案情提要

2010 年,何某(女)与李某(男)经人介绍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11 年 12 月 28 日办理结婚登记,同年农历腊月二十八举行婚礼,男方到女方家安家生活。2012 年 9 月 3 日生育一个男孩,双方初期感情尚可,后因李某隐瞒何某自行购买保险,何某认为李某不诚实,加之,李某与何某父亲因琐事发生吵打过程 中挥舞刀具,致使夫妻感情产生裂痕,何某因此曾于 2015 年向本院起诉离婚, 经本院调解和好。

在此后的共同生活中,双方经常发送吵打。2021 年 4 月 29 日,李某因琐事发生冲突后,用拳头、拖鞋殴打何某,致何某面部、嘴角受伤。为此,建始县公安局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向李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要求李某及时纠正家暴不法行为。何某后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又一次向本院起诉离婚,审理中,何某与李某庭外和解申请撤诉,本院裁定准予撤诉。之后,双方因家务琐事、性生活等原因多次发生吵打,并经公安机关多次出警调处。2023 年 5 月 28 日,李某因与何某发生口角再次殴打何某,致何某入住本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何某鼻骨、鼻中隔骨折。现何某以李某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不敢与李某在一起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再次起诉离婚。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根据在案证据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且李某的多次暴力行为已经严重损害的夫妻感情,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法官释法

审判实践中,对于初次起诉离婚,又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原则,根据案件事实情况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离婚法定事由的,即便是初次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由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实施家庭暴力是感情破裂的法定事由之一。家庭暴力不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更是破环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的危险因素。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即便施暴方表示坚决悔改,不同意离婚,若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判决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人民日报针对家暴事件曾明确表示:家暴一旦发生,就不再是家务事,是违法行为。面对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及时报警,留存证据,寻求帮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文章出处: 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