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札记】为民办案解心结 矛盾化解在基层

作者: 曾云    发布时间:2019-04-09  访问次数:404

收到程某寄回的笔录,看到他在笔录上的签字后,我终于松了一口气,经手的这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也告一段落。

案情回顾

王某与程某相识多年,曾一起外出做工程,结算时程某尚欠王某少许工资,经多次催讨,程某于201625日出具欠条一份,但一直未给付,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我迅速与被告程某取得了联系,得知其全家都在外地务工。为了快速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我建议被告如果不能到庭,可以组织视频开庭以及庭前调解。经双方同意,法庭组织了微信视频开庭调解,并按照被告提供的地址,将笔录邮寄给被告确认签字。

一波三折

邮件被签收后,我便电话通知被告尽快签字后寄回。被告程某一口答应,但说近段时间有点忙,快递是委托亲戚收的,过几天会去拿;三四天后我再次催办,被告说快递已经拿到了,会尽快签字寄回;又过了几天,被告说已签字,快递已寄回,当我要求其将快递单号告知以便查询时,被告说回去了查看……后来电话就打不通了。

在后续多次拨打程某电话,显示无法接通后,我换了一个号码再次拨打,电话终于接通了,我当即对其不讲诚信影响诉讼程序的行为的表示批评,并告知该案另定日期开庭。

圆满结案

在准备该案开庭的过程中,我回想了一下,这段时间与程某通话50余次,只要其将签字确认的笔录寄回就可以调解结案的,另定日期开庭是诉讼程序的需要,程某到庭应诉的可能性极低,案件的审理进度就会被继续推后,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双方当事人的诉累,考虑再三,我决定再给程某打一次电话。

这次程某的语气平缓许多,我也清楚了他不愿签字的缘由——原来是对王某不顾二人多年的情分而将其诉至法院的行为心有介怀。我之前一直都在按部就班的处理此案,忽略了程某对法院介入的抵触情绪,以为都视频开庭调解了,把笔录寄回来就可以结案了,却没想到就卡在笔录上了。针对程某的情况,我从法理和情理两个方面做了解释工作。

经历了这么长时间,最后程某说“感谢你的耐心工作,也麻烦你这么久了,我现在想开了,明天就把笔录签好后邮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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