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11  访问次数:3795


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建始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建始县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

 

一、建始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院地处恩施州建始县,属于基层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建始县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2020年进行了机构改革,现内设15个职能部门,下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刑庭、执行局、审管办、法警队、业州法庭、茅田法庭、红岩法庭、景阳法庭、官店法庭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707.57万元,比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增加1.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7.54万元,比2020年增加1.41%。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707.57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增加了1.41%,其中:公共安全2568.57万元,比2020年增加1.49%;社会保障和就业139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0.09%; 2020年无结转下年。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与2020年相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经费增长等因素,预算控制数有所增加。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707.5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1.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07.57万元,比2020年增加1.41%。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07.5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1.41%,其中:公共安全2568.57万元,比2020年增加1.49%;社会保障和就业139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0.09%。

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2021年我院在职干警2020年增资人数较多,增资金额较大,人员经费增加。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707.5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1.41%,其中:

1、基本支出2354.26万元,比2020年增加6.69%,其中:人员经费2012.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1.73万元。

2、项目支出353.31万元,比2020年减少23.74%。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354.26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6.69%,其中:

1、人员经费2012.53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406.98万元;(2)津补贴470.78万元;(3)奖金554.74万元;(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42万元;(5)基本养老保险139万元;(6)住房公积金159万元;(7)离退休费140.14万元;(8)对遗属的生活补助11.59万元;(9)抚恤金47.88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增加6.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增资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且2020年因缺资金,未预算抚恤金,但2020年有3名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需47万余元,在2021年的预算中安排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41.73万元,其中:(1)办公费28.5万元;(2)印刷费3万元;(3)水费1万元;(4)电费10万元(5)邮电费26.15万元;(6)差旅费10万元;(7)福利费10万元;(8)租赁费1.2万元;(9)其他交通费79.02万元;(10)工会经费10万元;(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5万元;(12)公务接待费2万元;(13)劳务费70万元;(14)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9.51万元。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3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了41.78%;其中:

(1)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5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3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41.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3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6.5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100%。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我院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都有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我院2021年无车辆更新;二

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41.7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增加了7.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的劳务费只有60万元,2021年列支70万元在公用经费中,另工会经费比2020年多预算4.3万元,福利费比2020年多预算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比2020年多预算11.05万元,邮电费等略微调减。

我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1)办公费28.5万元;(2)印刷费3万元;(3)水费1万元;(4)电费10万元(5)邮电费26.15万元;(6)差旅费10万元;(7)福利费10万元;(8)租赁费1.2万元;(9)其他交通费79.02万元;(10)工会经费10万元;(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5万元;(12)公务接待费2万元;(13)劳务费70万元;(14)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9.51万元。院将在2021年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9万元。按采购类型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18辆,包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无价值50万元(含)及以上的通用设备。

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总金额2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51万元。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我院编制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各二级项目的绩效目标。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1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办案车辆运维、雇员制及聘用人员劳务费支出等经费保障。项目当年预算1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4万元。项目长期目标:以服务法院日常业务开展为中心,解决预算执行中的特殊问题,保障我院审判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年度目标:以服务法院日常业务开展为中心,提高公正司法率,结案率达到96%,执结率达95%、调解率达39%,文书上网率达100%,当事人息诉服判率达93%。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5个,其中: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效益指标2个。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5个,其中: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效益指标2个。

(十)其他事项

我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湖北省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用表.xls


文章出处: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