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字”书写长江大保护生态“答卷”

发布时间:2023-11-25  访问次数:293

神秘的北纬30度,孕育了人类起源地,成就了醉美金建始。近年来,建始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创新发展,主动作为,念好“五字诀”,奏响“交响乐”,为长江大保护贡献审判力量。

“专”字为基,定好环资审判“规划图”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2022年12月27日,建始法院公开审理了王某等14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正式敲响了环境资源审判庭第一槌。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我院坚持以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为抓手,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创新发展“三合一”审判制度,依托“类案研判+典型培育”,进一步明确环资类案件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不断做优“智慧审判+智能管理”,优化审判运作模式,实现辖区环资案件精准识别、准确分流、快立快审,平均办案时长同比缩短10天。

“协”字为要,布好区域协作“一盘棋”

独木不成林,一花难成春。建始法院不断健全联动机制,有效激发共治活力。今年6月,联合县农业、林业、水利等9部门召开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共同拟订《关于进一步建立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司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建始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系会议制度》,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协作共治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协同相关部门在清江流域选址建立生态修复基地,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修复模式,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实现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与源头治理的双赢多赢共赢。

“严”字为底,绘好生态保护“新画卷”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成于严。近年来,建始法院聚焦审判职能,以提升保护实效为核心,厚植生态环境优势,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辖区内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依法审结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12件25人;审结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10件13人;依法审查并快速执行破坏生态植被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件11人。坚持对环境资源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各环节、全链条”的惩治与预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成为“长出牙齿”的铁规禁律。

“防”字为先,立好典型裁判“示范牌”

建始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按照“谁司法、谁普法”的要求,充分利用派出法庭的“桥头堡”作用和巡回审判的便利条件,以“法条+案例”的形式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今年5月,环资审判庭就宋某盗伐林木案在长岭岗林区进行巡回审判,30余名干部群众参与旁听,主审法官当庭宣判后,还就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方,教育一片”。

“补”字为重,画好生态环境“修复图”

绿色是生态环境的底色,一纸裁判并非环资案件办理的最终结局。建始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以“回头看”为抓手,对替代性劳务方式修复生态环境的案件,建立“一案一跟踪”回访机制,对以经济补偿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的案件,设置“一案一账户”,监督案款去向,确保专款专用。今年4月,首例调解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黄某滥伐林木活立木蓄积83.8555立方米,造成生态损失价值26962元,法院要求被告人黄某以替代性劳务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对此进行了补植复绿“回头看”,通过现场勘查和测量,黄某补种林木的成活率达92%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力做实最佳生态效果。

 

清江粼粼,蜿蜒数华里,美过迢迢银河;长林落叶,枫海满布万川,胜过星辰大海。建始法院将更加坚定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审判自觉,以“四化同步”的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创新审判方式,提升审判效能,以清江之稳护长江之安,用司法力量确保一江清水东流。

文章出处: 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