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奶奶的钱为何不翼而飞?

作者: 张清波    发布时间:2024-07-20  访问次数:285

    移动支付给百姓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盗刷资金带来可乘之机,利用熟人优势,老人账户竟成为不法分子“提款机”。近日建始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盗刷他人微信钱款的盗窃案。

案情回顾

    赵奶奶在小区楼下经营着一家小型超市,被告人徐某常在其店内闲坐玩耍。某日,徐某以借赵奶奶手机使用之机试出赵奶奶微信支付密码,随后便通过向好友微信收款码转款的方式,将赵奶奶微信账户内钱款转给朋友,同时删除转账提示、银行扣款短信。尔后,徐某让朋友将前述钱款又转回至赵奶奶微信账户,称自己微信无法收款,朋友将转给自己的钱款先转至赵奶奶账户,需要赵奶奶帮忙换成现金。通过上述方式,徐某在五天内窃取赵奶奶账户内资金170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徐某有多次盗窃前科,并构成累犯。综上,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其向被害人赵奶奶退还人民币9200元。

法官提醒

    网络非法外之地,盗取他人财物,终难逃“法律之眼”,以熟人之便诓骗老人不仅违背社会道德更伤害朋友情谊。法官也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要增强防盗意识,手机必须妥善保管,切忌轻易泄露手机密码及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定期查看交易记录,确保账户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 侯丽霞
文章出处: 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