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记:耐心促成一离婚案件调解结案

作者: 周锐    发布时间:2019-08-13  访问次数:574

看着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确认后,我们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事情还得从一件离婚案件说起,原告段某某起诉与被告付某某离婚,在通知被告应诉时发现双方争议不大,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承办人耐心的调解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前提是原告将执行标的款支付给被告后,双方就签字确认调解协议。

次日,履行期满前一个星期,原告表示筹集不了那么多款项,调解无效。承办人在综合考虑到案情后,决定再次通知被告到庭,进行二次调解,双方达成了二次调解协议。在约定的期限界满时,原告到庭,但表示仍然没有筹集到第二次协商的数额,要求再次变更调解协议内容。承办人考虑到原告的困难,给被告电话沟通,被告表示同意原告的方案由于被告在武汉,承办人在原告签字确认调解协议后,专程到武汉找被告签字确认,并将第一期执行款交给被告,本案最终得以调解处理。

该案完结后,我也有所收获:一是组织调解,当事人签字确认前反悔的情形很多,但我们不能因此轻言放弃;二是与当事人多一点沟通,案件调解处理的几率会增大,即使不能调解处理案件,也可以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的途径维权,提升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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