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司法拘留予以惩戒
作者: 向文凯 发布时间:2017-09-28 访问次数:448
羁押室打电话的邓某
9月26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邓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在法院的羁押室,已经被采取临时性约束措施的被执行人邓某,一直在联系亲戚朋友,希望有人能够在危难的时候帮自己一把,但最终等来的是法院的司法拘留决定书。
邓某在2015年雇请陈某等八人从事外墙安装工作,约定工资每月支付,但未按时支付。2016年邓某分别出具借条约定当年年底一次性付清,但逾期未付款。2017年1月陈某等人分别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邓某与陈某等人达成协议,约定6月30日前付清劳动报酬。
邓某未按时履行义务,陈某等人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建始法院查询了邓某的银行存款信息,查封了其名下的车辆和房产,但是邓某依旧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
邓某刚刚装修好的商品房估值在六十万左右,车辆的估值在十万左右,而陈某等人的劳动报酬合计不足十五万,邓某明显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法院的判决执行过程中一直不履行义务,建始法院遂依法对其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邓某是建始法院今年被司法拘留的地43名被执行人,如果邓某依旧拒不履行义务,建始法院将视情况拍卖其名下的车辆或房产,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 张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