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如何发挥三个服务职能作用
——红岩寺法庭庭长刘涛在湖北省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23-09-03  访问次数:571

828日,湖北省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在武汉举办,全省200余名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培训。期间,全省4名基层法院院庭长围绕人民法庭如何发挥三个服务职能作用”作研讨交流。我院红岩寺人民法庭庭长刘涛以《共谋共建共享  构建基层解纷新格局》为题与大家交流思想、探讨工作,引发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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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寺人民法庭位于恩施州建始县域中部的红岩寺集镇,管辖红岩、三里、高坪三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辖区面积516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0余万人,法庭共有10名干警职工,其中35周岁以下5名,平均年龄30岁,法庭先后荣获全省先进法庭”“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全省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2021—2022年度恩施州青年文明号”“恩施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红岩寺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的工作原则和三个服务的功能定位,就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就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就地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在乡村振兴大舞台上唱响法治主旋律,构建与民共谋、与民共建、与民共享的基层解纷新格局。

一、坚持与民共谋推进基层治理取于民

红岩寺人民法庭坚持与民共谋,实现辖区社会治理共谋共解。一是“五情”互通共谋纠纷信息共享。法庭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依托“1+4+N”工作机制,积极参加综治中心召集的30余场研判会,及时掌握辖区诉情、警情、访情、案情、舆情,同时法庭通过综治群、社区群、村组群充分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实现辖区内矛盾纠纷信息共享,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将60余起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二是平台“三进”共谋纠纷调处对接。法庭充分利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实现法庭与村(社区)结对共建,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建议,通过调解平台协助村支两委化解矛盾纠纷,辖区内42个村、社区完成平台“三进”工作,并与法庭形成良好的对接机制;三是“法治夜校”共谋纠纷源头化解。法庭注重倾听群众心声,将“法治夜校”搬到田间地头和村居院坝,变“你和我”为“我们”,干群一起围绕基层治理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江畔夜话”“竹林议事”为代表的“法治夜校”已成为与民共谋的重要载体,共同缔造平安有序健康的乡村法治环境。自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以来,法庭组织“法治夜校”活动20余次。

二、坚持与民共建,助推定分止争用“治”于民

红岩寺人民法庭坚持与民共建,实现高质量发展共推共建。一是三点一线诉讼服务站共建司法服务网络。法庭通过在各乡镇建立诉讼服务网点,常态化开展调解指导、纠纷分流、联合化解、便民诉讼,并建成以法庭为中心点,三里巡回审判点、高坪旅游巡回法庭为支点的三点一线诉讼服务站,真正实现点、线、面三位一体司法服务网络全覆盖;二是线上云端服务措施共建便民利民体系。法庭已构建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线上确认、云间庭审、电子送达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远程和云端成为一种常规手段,畅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2022年法庭网上立案148件,电子送达1331次,云庭审”105件次,调解90件(调解率为85.71%);三是绿色高效营商环境共建良好法治氛围。健全中小微企业诉讼服务机制,用好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为企业办事、咨询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主动了解企业遇到的法律难题,解决企业经营难、维权难的堵点。2022年法庭就辖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走访调查20次,帮助解决问题16件。

三、坚持与民共享,实现司法服务施“惠”于民

红岩寺人民法庭坚持与民共享,实现法治成果共评共享。一是“巡评一体”审判方式共享司法便民服务。丰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开设“夜间法庭”“周末法庭”,创新 “评理说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众人说事理,画好同心圆;乡贤说情理,解开心中结;专人说法理,讲好普法课。2022年法庭开展巡回审理、夜间法庭、评理说事50余次;二是“四位一体”普法网络共享法治宣传成效。法庭在执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关注人民群众高品质的生活需求,健全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家庭的“四位一体”的普法网络,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法庭开放日等活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新体验;三是“庭校共育”互助模式共享法庭建设成果。法庭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通过“法治副校长”与辖区小学、中学形成庭校共育的互助模式,以“法官进学校”“师生进法庭”等方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等工作,切实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为祖国的未来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文章出处: 红岩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