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法院向首批126名失信被执行人发出最后通牒

作者: 谭险峰    发布时间:2017-06-23  访问次数:312

    6月23日,建始县法院发布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监督、警示和惩戒的通告》,该通告是为更好的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动机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建办发[2017]19号),保护胜诉当事人权利,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的最后通牒。

通告要求,凡被该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应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自觉到该院执行局主动报告现住址及联系电话,如实申报财产,听从法院传唤;住所、联系电话及财产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报告;对拒不如实报告或拒不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该院将启动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

通告期满,首批被通告的126名失信被执行人中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该院将会同公安、银行、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禁止其贷款、投资、办信用卡、出国、出境、坐飞机、乘高铁、住宾馆、修房、买车、旅游、度假、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一切高消费行为;对其设立金融类公司、股票转让等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从事不动产、国有资产和使用国有自然资源等特殊市场交易,获得政策性支持或政府补贴,担任国企或金融机构高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社会组织负责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入伍服役、入党、招录(聘)为公务人员,获取奖项、荣誉或授信等予以限制;对有规避、躲藏、妨碍和抗拒法院执行的,还将被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将被追究刑责。

 通告欢迎申请执行人及社会公众踊跃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高消费行为,监督失信被执行人已被限制的权益,并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你,回头是岸,否则将你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举步维艰、寸步难行,你的家人也将因你而蒙羞,在社会生活中抬不起头来为人。作为被通告失信被执行人的家属、亲朋好友们,规劝、积极协助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让你的他(她)早日摘掉“老赖”的名号,过上正常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