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有价,诚信无价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10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3-09-11  访问次数:346

2023年9月5日,周某带着向某到湖北建始县法院办理6万余元转账手续,周某另外当着执行法官的面给向某现金4万元。

金钱有价,诚信无价,周某说,向某雪中送炭给她借钱,不说感谢向某,她至少不应该为了这笔借款背上“老赖”的坏名声。因此,周某主动履行债务,给付向某 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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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周某向向某借款10万余元为丈夫治病。其丈夫不治身亡,周某更加困难,没有偿还借款。2021年7月,向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同年8月31日,经建始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周某于同年9月30日前清偿向某借款10万余元。周某逾期未还,向某于2021年10月21日申请执行。建始法院通过线上线下调查,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3年8月28日,周某的一债务人通过建始县法院向周某还款6万余元。周某得知消息后,想起了向某的借款,于是邀约向某于9月5日到法院领取。周某另借现金4万元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偿还给向某,并就下余借款拟定了还款计划。

向某对周某的还款态度表示满意,其办理领款手续后当即申请法院解除对周某的限高措施。

周某主动履债,是有担当、讲诚信的体现,值得称赞。下一步,建始法院将对主动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进行正向宣传,加强公民诚信教育,从普法教育入手和加大处罚力度着手,提高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心灵诚信度,让诚信的观念入心入脑,更好的营造诚实守信司法氛围。


文章出处: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