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红军树”撑起法治“防护网” 
——建始法院发出首份名木司法保护令

作者: 王雪芬    发布时间:2025-09-25  访问次数:104

在湘鄂西革命老区建始县官店镇永兴坪村,两株苍劲的刺柏静立于青山碧水之间。它们既是岁月的守望者,倾诉着游子的乡愁,更是历史的见证者,镌刻着红色的记忆。9月25日,建始法院联合县林业局为这两株刺柏发出全县首份名木司法保护令,以法治铠甲守护革命印记与生态瑰宝。

古木苍苍,镌刻军民鱼水深情

1933年4月,贺龙元帅率部转战至永兴坪村,借住于农民张俊臣家中。一日清晨,小号兵吹号时不慎踩倒屋前场坝边的两株刺柏幼苗,恰被查哨路过的贺龙看见。他当即俯身,与小号兵一同将树苗扶正、培土固根,并叮嘱全体战士:“举止须文明,不可损害群众一草一木”。

红军离去后,乡亲们将这两株刺柏亲切称为“红军树”。近百年来,幼苗已长成参天大树,其中一棵虽曾遭雷击,却依然顽强挺立,深深扎根于这片红色热土,这份军民鱼水情更是深深烙印在百姓心中。

司法亮剑,筑牢名木保护防线

司法保护令发布现场,20余名村民与党员受邀见证。法院干警与林业局工作人员系统解读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保护第一、分级管理”的核心原则,介绍了县域古树名木资源概况,并阐明了破坏林木资源将面临的法律责任与现实后果。

“‘红军树’的故事,我们从小听到大。如今贺龙元帅亲手扶正的树苗有了法律守护,这是对革命精神最好的传承。”一位老党员由衷感慨。司法保护令的发布,不仅为“红军树”撑起法治“防护网”,也让红色记忆有了坚实的制度依托。

协同联动,守护红色活教材

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同机制落地见效,建始法院与县林业局共同制定联动保护措施,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易懂的“护树公约”,增强全民护绿意识。

“红军树”发布司法保护令,是建始法院以司法力量守护红色记忆、保障绿色发展的重要实践。建始法院将以此次司法保护令的发布为契机,持续深化“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机制,强化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红色资源传承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融合,推动红色基因与绿色发展理念在法治保障下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编辑: 秦鑫
文章出处: 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