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09  访问次数:2105

建始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现就本院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 治理范围

本院各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

二、治理重点和任务分工

(一)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治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司法行为不规范,执法办案中存在慵懒散松、推诿扯皮,拖延办案、消极执行情形。

牵头领导:党组书记、院长郑向东

具体负责人:刘艳敏  赵瑞

(二)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重点治理:下发文件多,召开会议多,签订责任状、考核评比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发文计划性不强,程序不严;会议审批把关不严,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

牵头领导: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绍红

具体负责人:张清波  王婉婷

(三)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重点治理: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出台的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重形式轻实效;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审判执行工作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敷衍当事人。

牵头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晓飞

具体负责人:黄筱筱  向丛珍

三、方法与要求

专项治理至采取集中自查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从四月开始到十月底结束。九月之前为自查、整改、公开和报告阶段,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之后为查漏补缺、建章立制阶段,总结提高,形成长效机制。

本院各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有机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

监督举报电话:3222524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