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探寻“和合解纷”新密码

发布时间:2023-10-27  访问次数:144

“你们办事效率真高,以前来法院打官司要走程序、交诉讼费,没想到我们的事儿还没立案一分钱没花就解决了。”在建始法院司法确认办公室内,申请司法确认的当事人连连感叹。

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诉前快速化解一起标的额110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案情回顾

    2018年,原告湖北建始某商业银行与被告湖北某公司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借款1180万元,期限24个月。2019年偿还本金80万元,下欠1100万元。2020年贷款到期后,原告与被告先后签订两次借款展期协议,贷款展期到期日为20243月30日。2020年,原告与被告签订抵押合同及担保合同。展期后,被告仍未按约定履行还款结息义务,已构成严重违约,原告为维护自身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齐全,有良好的调解基础,当即向原告讲明诉前调解优势,建议该案先行诉前调解。得到当事人同意后,法院第一时间将案件推送至法院+金融调解委员会,由调解员联系当事人,组织调解

    各方沟通还款意见确定还款方案双方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11小时,真正跑出了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司法加速度

  •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是什么

    诉前调解,是发生在诉讼前的调解当事人产生纠纷后、纠纷进入诉讼前,法院及各级组织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纠纷的调解机制

    司法确认则是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法官审查后,认为调解协议符合自愿性、合法性、可执行性的司法确认要求,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并出具裁定书出具的裁定书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让当事人无需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从而经济、便捷快速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平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怎么做?

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探寻“和合解纷”新密码,建始法院积极探索“法院+”诉调对接机制,形成了多种工作模式建始法院与中国银保监建始监管组共建“法院+金融”法院+保险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法院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从建始县部分银行和保险机构选任9名优秀工作人员组成调解队伍建立调解网络,保证线上线下多种调解通道同步开展。积极与县总工会对接,成立“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形成“工作室调解+法院确认衔接机制推动劳动争议纠纷快速高效化解,实现最大程度的便民利民。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共同构建“1+4+N”多元解纷工作模式形成解纷合力,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基层组织熟悉本地风土人情和社情民意的优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枫桥效果,高效便捷为人民群众减少诉讼成本,提升群众满意度。

此外,建始法院积极总结工作经验,不断调整、完善与行业性专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乡镇各级调解组织的合作,积极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确保“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流程的完整性与高效性。

 

今年,建始法院共向各调解组织推送案件871件,调解成功453调解成功率52%下一步,建始法院将继续探索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文章出处: 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