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前督促 582万元欠款一次性履行
作者: 张晓玥 发布时间:2024-11-18 访问次数:354
近日,建始法院通过执前督促程序促使一起借贷纠纷案件顺利履行,督促被申请人在执行前兑现案款582万元,及时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1月16日,某商业银行向建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民营企业偿还贷款本金475万元及同期利息,其他多名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判令某商业银行对某担保人名下房产及该公司质押的收费权拍卖、变卖或折价的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经依法判决后,被告未如期履行偿还义务,某商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推送至执前督促团队,承办人针对案件性质、执行主体、执行标的额等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该企业为当地较为特色的旅游新兴产业,在保障资金链正常的情况下,企业的发展能极大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所以在执行的过程中应慎用强制措施。但某商业银行的胜诉权益更要保护,要节约某商业银行申请执行的成本。在和解过程中,承办人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试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执前。10月24日,双方再次来到执行指挥中心,某商业银行同意将该笔贷款的利息最小化,该企业也在几位担保人的共同努力下,吸纳了新的股东、盘活了资金。次日,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案件以582万元履行完毕。
执前督促团队的成立,变“被动办案”为“主动出击”,从“单一执行”转为“多元解纷”,持续优化执行资源配置、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最大程度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自团队成立以来,共收案605件,截止10月底,结案437件。其中,移送执行立案293件,达成执前和解144件,和解履行到位约2144万元。
编辑: 侯丽霞
文章出处: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