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案件诉讼费“减免收”,以“新”入“心”
“我的案件不是需要交纳205元的诉讼费吗,你们的工作人员告知我,我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调解了,
不需要交纳这个诉讼费了,是真的吗?”
“是的,您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进行调解了,诉讼费免交。”
近日,景阳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立案收费改革要求调处了三起纠纷。其中一件为网上立案,收到立案材料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被告并对案件进行了线上调处,对本案205元诉讼费予以免收,该纠纷自立案起两小时内得以妥善处理,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这个减免诉讼费的改革确实让我们感受到了法院司法服务的高效便捷,太感谢了……”
建始法院自开展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立案收费改革先行试点工作以来,承办法官接连收到了来自当事人的“好评”。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继续深化“胜诉即退费”改革成果,建始法院坚持“突出首创性、聚焦小切口”,积极申报创新试点,改革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收费方式,小额诉讼案件实行“双免诉讼费”+“每件10元”、简易程序减半预收诉讼费、银行业金融机构起诉免预交诉讼费,省去部分预交诉讼费环节,在降低当事人经济成本的同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心坎上”。
建立专窗立案新模式
在立案大厅设立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依法服务金融市场“十条举措”宣传专栏,放置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指导手册,设立专窗提供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相关问题咨询与审查立案,做好“减半预收”“免预交”的宣传与解释说明,提供表格式诉讼起诉状模板供当事人选用,确保立案绿色通道畅通,同时继续推广网上立案,确保1个工作日内审查、立案、流转至承办部门。2023年我院按照简易程序受理案件1368件,小额诉讼程序608件,网上立案2431件。
推行诉讼费交纳新办法
制定关于小额诉讼起诉案件的诉讼费相关规定,明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立案时不预收诉讼费,案件调解或撤诉的免收诉讼费,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按照每件10元的标准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自改革实施以来,我院已有38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免预交诉讼费3962.5元,已结案件免收诉讼费1529.5元。继续推行适用简易程序(金融机构起诉类案件除外)案件立案时减半预收诉讼费,判决生效后再依法收取最终诉讼费。1326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免预交诉讼费84.8万元。
畅通程序衔接新路径
出台《建始县人民法院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办理的暂行规定》,明确小额诉讼适用范围及立案、诉前调解、案件流转、审理、程序转换、裁判等流程管理,确保小额诉讼程序的准确适用,提升简易、速裁、小额程序适用率。我院一审简易、速裁、小额程序适用率为94.17%,其中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已达31.14%。涉企专业法庭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49.50%,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4.08天,缩短6.02天。进一步畅通立案、审判、执行、财务部门的工作衔接,完善“胜诉即退费”工作机制,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简化审批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建立非自动履行新机制
针对案件中裁判文书确定应由一方或多方当事人承担费用实行“一次性诚信交纳”机制,建立非自动履行“名单库”,针对未按裁判文书确定的金额及缴费时间交纳的当事人,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其再次提起诉讼,不再直接享受小额诉讼双免制度,金融机构不再享受免预交诉讼费制度,促使相应诉讼费机制的良性运转。目前尚未有当事人被纳入非自动履行“名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