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怎么创?听听他们怎么说!

作者: 胡秋熠 陈晨    发布时间:2024-03-26  访问次数:160

“高举党建‘红’,山高法官近。”

    “坚持‘请进来’整合各界调解资源,‘走出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沉下去’织密法治服务网格。”

“要集聚先进典型经验,以‘善为’促‘善治’,做好小庭大文章!”

“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既是目标,更是动力,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做好‘三个服务’,努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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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建始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工作专班成员齐聚茅田法庭,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分享工作经验,交流讨论下一步工作重点。

会上,红岩寺法庭、景阳法庭、茅田法庭、官店法庭从深入挖掘各自特色亮点、做好矛盾源头治理、做实人民调解指导、加强基层司法供给、开展全方位普法宣传、创新基层治理品牌等方面进行了经验分享。

“茅田法庭以‘司法建议+法庭案件分析报告’助力搭建源头治理‘服务网’,努力创建‘红石榴’调解品牌、‘和美鼓乡’工作品牌、“丝弦法语”文化品牌。”

“景阳法庭锚定‘四源共治’,切实做到把控‘一个关口’、搭建‘一套班子’、激活‘一类贤人’、用好“多个平台”、践行“两种制度”、办好“一批案子”,描绘基层治理新‘枫’景。”

“红岩法庭突出‘四个聚焦’,诉前分流做‘减法’,向内推送做‘加法’,壮大品牌做‘乘法’,摒除顽疾做‘除法’,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官店法庭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高标定位,做到基层社会治理与实质解纷融合、将诉源治理与执源治理融合将巡回办案与法治宣传融合寻求纠纷调处‘最优解’”

交流中,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审管办表示,将牢牢抓住创建契机,立足工作职能,充分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全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各分管院领导对所联系法庭的创建方案进行了点评,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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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造具有建法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张钘强调,要按照“紧盯创建方案、悟透枫桥经验、提升办案质效、扩大法庭影响、建强法庭队伍”的总体要求,以“六化”一体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1.党建融合具体化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要抓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要抓政治建设,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党的主张和要求贯穿到业务工作全方位各领域。要抓品牌创建,大力推进法庭支部建设,创新开展“支部走出去”等活动,依托党建赋能纠纷预防化解。

2.诉源治理多元化:主动融入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多方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要做优“1+4+N”机制,充分利用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共建“庭所联动”模式,促进纠纷源头化解。要做优司法建议,通过办案关注,针对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发出司法建议,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要做优法治宣传,持续开展“法治夜校”“江畔夜话”,通过“丝弦锣鼓唱宪法”等新颖活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3.诉前调解专业化: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理念,推动形成基层调解工作新格局。要“靶向式”扩圈,不断拓展“法院+”朋友圈,将更多解纷力量融入法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库。要“订单式”指导,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支持退休干警、各类法律工作者选聘人民调解员,不断壮大调解员队伍。要“跨界式”联动,定期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走访、视察,更好监督法院工作。

4.诉讼服务便民化:聚焦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当事人提供“只进一扇门,纠纷一次清”服务。要便捷线上服务,全面优化“一站式”服务,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要暖心线下服务,加强诉讼引导,做到一次性告知,将释法说理贯穿工作全过程。要多元服务渠道,畅通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等办法予以救助。

5.案件审理高效化:“公正与效率”落到实处,就是要做到又好又快化解矛盾纠纷。要深化繁简分流,严把立案关口,对来案进行系统初筛和人工复筛,切实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要把调解贯彻始终,坚持“调立审执破访”一体化理念,以调解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源头化解。要树立系统思维,杜绝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将裁判和执行一体考虑,将判后答疑和释法说理做实,进一步提高自动履行率。

6.审判管理规范化:树立“大管理观”,将科学的审判管理作为管住人、治好院、坚强队伍的检验标准。要管住“案”,加强司法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常态化开展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切实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要管住“人”,用活绩效考核体系,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激励机制。要治好“院”,严格抓好“三个规定”填报,切实堵住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漏洞。

编辑: 侯丽霞
文章出处: 综合办公室 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