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护佑生灵
——16起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集中宣判
作者: 王雪芬、刘慧 发布时间:2025-03-03 访问次数:120
豹猫,本是林中使者,穿梭于密林,却被束缚于冰冷的铁笼;
毛冠鹿,本是林中精灵,奔跑于山间,却被杀害存储于冰箱;
松鼠,本是林中舞者,跳跃于枝头,却成了餐馆的一道菜肴。
为有效震慑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在第12个“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来临之际,建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依法对16起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进行了集中宣判。
据悉,本次集中宣判的案件中,以非法狩猎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和滥伐林木罪为主。21名被告人以食用、出售或饲养为目的,通过架设电网、自制猎套、放置滚笼兽夹、非法采挖等方式,猎捕到野生动物豹猫、中华斑羚、中华豪猪、毛冠鹿、果子狸、小麂、红腿长吻松鼠等十二种,采挖到野生植物天麻等2种。其中,中华斑羚、豹猫、毛冠鹿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天麻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建始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分别对21名被告人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并判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在办理刘某某非法狩猎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结合被告人的实际情况,首次以义务巡山护林方式代偿生态修复费用,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落地。
湖北建始位于武陵山腹地,生态优良,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随之而生的是非法狩猎、非法采挖等破坏动植物资源行为时有发生。此次集中宣判,将鲜活的案例展现在群众面前,以案说法、以案明理,是建始法院发挥案例教育引导作用、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又一生动实践。近年来,建始法院切实履行审判职责,持续开展集中审判、巡回审理、发布典型案例等系列活动,引导群众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让绿色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编辑: 秦鑫
文章出处: 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