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庭前调解 茅田法庭高效处理一起离婚案件

作者: 周锐    发布时间:2018-07-05  访问次数:600

2018年7月3日,茅田法庭立案受理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立案时承办人详细的询问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原告本人的真实想法,初步判定该案可能通过庭前调解处理。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被告住所地找到被告本人,经过与其沟通,发现双方争议不大,遂决定次日通知双方到庭进行庭前调解。

7月4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经过一番协商,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随着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凸显。茅田法庭现有工作人员4人,管辖龙坪、茅田2个乡镇,日常工作任务较重。为充分发挥法律效能,茅田法庭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在立案阶段开展庭前调解,快捷处理简易纠纷,缩短结案时间,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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