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法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作者: 黄光忠 鄂胜明    发布时间:2019-06-17  访问次数:4467

 

613日,建始县人民法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该案在审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与被告人张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为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告知其权利义务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着重对被告人与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自愿性等情况予以核实,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环节均予以简化。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三天。

由于认罪认罚程序是一项全新的重要制度,建始法院将总结经验,切实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真正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将有限的司法资源配置向重大疑难的案件上倾斜,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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