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虚假婚姻登记撤销难题开出“良方”

发布时间:2023-11-09  访问次数:148

“非常感谢法院这么多天尽心尽力的调查,这为我以后的生活和工作都避免了很多麻烦”王大姐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今年5月,建始法院在审理王大姐诉建始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一案中发现,王大姐于早年被人冒名与老彭登记结婚,现已超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但驳回后,使用王大姐身份信息办理的婚姻登记事实将继续存在,矛盾将会陷入“恶性循环”。为此,承办法官通过调取原始婚姻登记材料、询问当事人、走访邻居、向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干部了解情况等方式展开调查核实,得知王大姐至今未婚,确认其诉讼内容属实。建始法院及时向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撤销二人婚姻。

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以非真实身份办理婚姻登记,将导致涉案婚姻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及子女上学等问题受到严重影响,而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类情形属于可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情形,民政部门也无法主动撤销,大多提起行政诉讼时已过起诉期限,无法进入实体审理。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建始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为行政机关提供决策依据,用司法建议不断地发挥法院审判工作的正能量。

收到司法建议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依法撤销了王大姐与老彭的结婚登记,并以该案为契机建立工作机制,实质性解决虚假婚姻登记撤销这一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培训,针对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撤销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加强对婚姻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以保证婚姻登记严格依法办事,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就此类案件的办理、救济渠道形成共识,通过线索互移、协同履职、联动保护,共同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对于前来处理因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撤销的当事人,积极引导,做好沟通安抚工作,避免滋生其他纠纷。

“感谢法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对于虚假婚姻登记撤销的问题十分重视,针对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我局及时启动了婚姻登记撤销程序,这对于我们为老百姓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在法院跟踪督导落实情况时民政局工作人员说道。

文章出处: 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