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丨旁听庭审“进行时”,普法“点对典”

作者: 李琪凌    发布时间:2024-06-27  访问次数:294

为有效提升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法典》宣传和应用。5月24日,建始法院邀请涉金融业机构代表、其他企业代表走进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原告建始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王某向原告借款800万元,约定利率为年利率5.45%,王某还款64万元后未再还款,建始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本院。

庭审现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答辩、举证、质证以及辩论。庭审环节衔接紧凑、程序规范,旁听人员严格遵守庭审纪律,庭审现场井然有序。

庭审结束后,法官苏美达结合本案特点,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常见的重点问题进行宣讲解读。其中,着重讲解了金融借款纠纷中常涉及到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诉讼时效、不动产抵押、新贷还旧贷中的担保、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和解除合同的区别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还进一步强调了金融借款操作不规范,可能给单位和个人带来的法律风险。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参加旁听的代表们纷纷表示,这次庭审观摩活动让他们对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对实际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院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建始法院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聚焦企业司法需求,不断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开展形式多样普法活动,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编辑: 侯丽霞
文章出处: 业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