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法院一键开启“胜诉即退费”

作者: 刘丛艳    发布时间:2023-08-30  访问次数:350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是人民法院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初心所系。2023年6月,建始县人民法院开启“胜诉即退费”便民模式,实现诉讼费由当事人“申请退”到法院“主动退”,由“线下退”到“线上退”的重大转变,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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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即退费”是指裁判文书生效后,胜诉方已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应当直接足额退还的制度。立案时,当事人填写《建始县人民法院“胜诉即退费”账户确认书》,案件生效后一个工作日内承办人根据当事人填写的胜诉即退费的账户确认书,在湖北数字法院系统发起退费申请,发起申请后,诉讼费于一个工作日内退至胜诉方账户。

 “胜诉即退费”主要征对以往退费需要材料多,审批流程多,退费时间长等弊端而出台,该制度突出降本增效,优化诉讼服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自该制度出台以来,我院办理线上退费312件,惠及当事人500余人。

下一步,建始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研究出台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以更好司法服务保障当事人利益,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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