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转调解,高效!
作者: 崔婧 发布时间:2024-07-08 访问次数:303
“我本来人在外地打工,现在回来一次性就把事情处理好了,这下可以安心出门搞事了!”
近日,建始法院业州法庭以诉前调解为抓手,高效妥善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10月,李某驾驶小型客车与行人崔某发生碰撞,致崔某受伤。经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崔某伤后住院89天,经诊断为左肩关节脱位并肱骨大结节陈旧性粉碎性骨折,左侧三角肌、肩胛下肌损伤。因崔某未对伤情等级及伤后护理期、误工期和营养期进行鉴定,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遂向本院申请诉前鉴定。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迅速召集李某、崔某和承包李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共同到法院协商鉴定事宜。协商过程中,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保险公司亦有调解意向并自认原告可以构成十级伤残。得知这一合理预判,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就保险公司认可的伤残等级基础上协商原告的损失金额。法官耐心告知原告方,如若诉前调解成功,就不用交纳诉讼费,同时释明诉前调解的意义、调解成功后请司法确认的程序及法律效力。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前置,是推动交通事故纠纷化解的加速器。本案一旦启动鉴定程序,无疑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而诉前调解成功,既保护了交通事故中伤者合法权益,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鉴定费用和诉讼费用、减轻了诉累,同时,交通事故案件快审快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提升了法院纠纷解决的质效。
接下来,建始法院将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继续发挥诉前调解,努力以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在诉前,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编辑: 侯丽霞
文章出处: 业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