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决定放弃追偿权!”

作者: 朱斌    发布时间:2025-03-06  访问次数:97

640.webp.jpg

我们决定放弃追偿权!

企业不能只算经济账,更应算社会账。

近日,建始法院办理的一起

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

企业负责人给出了一个我们最愿听到的答案。

78日,李某美驾驶电动自行车外出时车头与薛某某驾驶的小车相撞,事故造成薛某某的小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李某美负事故全部责任。薛某某的车辆维修费26175.55元,人保财险恩施分公司在薛某某投保的车损险范围内予以赔付后依据保险法的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请求李某美赔偿损失26175.55元。因李某美发生交通事故时未成年,人保财险恩施分公司将李某美、李某美的母亲李某梅列为共同被告诉至建始县人民法院。

案件到达法院后,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22,为何原告现在才起诉?其中必有缘由。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办案人员决定实地走访,到李某美家中先了解情况。

驱车2小时,办案人员来到李某美家中。眼前的景象令人揪心: 一层平房里,墙面斑驳,家具陈旧,室内家什摆放凌乱。小李的父亲呢?”法官问道。李某梅语焉不详。无法继续了解情况,办案人员只得将这些情况拍照保存后到所在村委会进行调查。

村委会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情况:他们家的房屋是政府拨付的危房改造资金修建的,李某梅的丈夫多年前遭遇意外事故经医治无效已经去世,至今尚欠医院医疗费五千余元,家中失去了顶梁柱,李某梅又患有三级智力残疾,李某美现还在职高念书,家中仅靠低保政策生活……”

640.webp (1).jpg

回到办公室后,办案人员将拍摄的李某梅、李某美家庭情况的照片及村委会询问笔录等材料发送给人保财险恩施分公司工作人员,并拨通了保险公司的电话,不仅详细介绍了案件的事实,更讲述了走访中的所见所感:法律追求公平,但若机械执行,对这个家庭无异于二次伤害。建议保险公司能否从社会责任角度重新考量。

保险公司的反应出乎意料地迅速,他们在核实李某梅、李某美的家庭情况后,次日便主动致电:我们决定放弃追偿权!他坦言,起初按照流程起诉是常规操作,但办案人员提供的细节让他们意识到企业不能只算经济账,更应算社会账。当天,撤诉申请便送到了法院,同时祝愿李某梅、李某美母子的生活逐渐向好。

办案不能止步于庭审,多走一步、多问一句,或许就能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法律是刚性的,但执行法律的人可以是温暖的。当司法者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抽丝剥茧,当企业以义利兼顾的担当突破常规,那些处于困顿中的普通人,便能看见穿透阴霾的光。

 


编辑: 秦鑫
文章出处: 业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