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故事:中断近四年之久的公路在中秋节前恢复通行了

作者: 谭涛    发布时间:2018-09-25  访问次数:770

2018年9月22日,建始县景阳镇某村,向某科、向某丰、向某平家的入户公路中断近四年之后又恢复通行了。

一、友好协商修通入户公路

2003年,向某科、向某丰父子(向庆某系向某科之子)与向某厚、向某坤、庞某菊一家(庞某菊是向某厚之妻,向某坤是向某厚、庞某菊之子)协商后,占用向某厚、向某坤、庞某菊家经营的部分土地,修通了天二公路到自己家的公路。2008年8月2日,双方签订《土地变换协议书》,约定向某科等人给向某厚补偿1800.00元,若向某科等人的房屋变卖,该协议作废;若他人从向某科家连接修路,需经向某厚等人允许。2012年11月9日,向某平经向某厚、向某坤、庞某菊同意并补偿了向某厚1000.00元后从向某科、向某丰家接通了通向自己家的公路。

二、发生纠纷通行受阻

2014年10月16日,向某厚等人以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借口在天二公路至向某科、向某丰、黄某秋(向某丰妻子)的入口处用石头堵塞,向某丰之妻与庞某菊打架,双方之间的打架事件经过公安机关得到了处理,但公路通行问题没有解决。

三、首次诉讼之后公路没能恢复通行

2015年1月22日,向某科、向某丰、黄某秋(向某丰之妻)诉至建始法院要求向某厚、向某坤、庞某菊排除妨碍。2015年4月1日,该院判决:向某厚、向某坤、庞某菊排除妨碍。该判决生效后,2015年10月,向某科、向某丰、黄某秋申请执行。执行中,经过执行人员做工作,向某科、向某丰、黄某秋移除了堵塞在申请人公路入口处的石头。但向某厚、向某坤、庞某菊后来又挖毁了讼争的部分公路,占用讼争的部分公路修建围墙、在公路上堆放泥石,致使公路不能通行。

四、再次诉讼,两级法院判决排除妨碍恢复通行

2017年6月5日,向某科、向某丰、向某平向建始县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2017年9月28日,建始法院判决向某厚、向某坤、庞某菊拆除在向某科、向某丰、向某平入户公路上的院墙,清除堆放在公路上的泥石,将挖毁的部分恢复原状,满足向某科、向某丰、向某平生产生活需要的机动车辆通行。向某厚、向某坤、庞某菊上诉后,恩施中院于2018年3月23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艰难的执行

(一)立案、送达

2018年4月24日,向某科、向某丰、向某平申请建始县法院执行,法院当日立案。

4月27日,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拒绝签收,法院留置送达。

(二)法院首次亮剑促执行

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5月8日,建始法院作出决定:对被执行人罚款20000.00元并随即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部分存款。被执行人不服,申请复议。6月6日,恩施中院驳回其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三)为稳定起见,没有仓促采取强制措施

因为双方当事人系邻居,经过几年纷争,矛盾愈演愈烈,稍有不慎,就可能民转刑。作出罚款决定之后,执行人员没有仓促强制执行,而是通过电话并数次到被执行人家做工作,督促其履行义务。

7月16日,被执行人向某厚在法院接受询问时称已经申诉至省法院,经执行人员核实,情况属实。被执行人向某厚表态:如果申诉还是搞不好,自己就主动履行义务,不需要法院强制。

申诉不停止执行。但执行人员寄希望于省法院的裁决在执行期限内早日出来,到那时当事人或许会心服口服,被执行人说不定真的会自觉履行义务。

(四)执行人员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执行人员征求了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向某丰说:“别人都在致富奔小康,我们的公路修通了又被堵了,越搞越转去,哪门不急哦?”一边说,一边偷偷抹眼泪。申请执行人异口同声:一旦超过六个月的执行期限,他们就将自行解决或者到上级法院上访。

7月下旬,建始法院收到向某平的儿子向XX所属部队《关于商请解决我部战士向XX家庭涉法问题的函》,该函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向XX同志是驻香港部队的优秀骨干,服役期间表现优秀,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官,但家庭公路无法通行一事,影响其安心服役。为维护和保障军属的合法权益,希望贵院在此问题上给予适当照顾并妥善解决为盼。”

执行人员坚持着,一次又一次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劝申请人稍安勿躁,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9月12日,执行人员再次到被执行人家做工作时得知省

法院9月初驳回了其申诉,但被执行人却未兑现承诺,未履行义务。

(五)法院强劲发力

9月13日 ,执行人员电话通知向某厚17日到县法院接受询问。

9月17日,向某厚、庞某菊同时到了法院。向某厚、庞某菊在县法院接受询问时,明确表示不会履行义务。

当日,建始法院作出决定,对向某厚、庞某菊予以司法拘留各15日。

在送羁押的过程中,执行人员明确告知向某厚、庞某菊:如果拘留后其任然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以涉嫌拒执罪为由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六)柳暗花明,被执行人愿意自动履行

在拘留所,向某厚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请求法院同意其回家履行义务。执行人员根据情况,决定暂时不执行对向某厚的司法拘留决定,同意他回家排除妨碍、恢复公路。

执行人员17日连夜赶赴景阳,掌握向某厚动向。

向某厚回家后,当天晚上即联系挖机帮忙施工。

(七)意外插曲,一条拉线险些成了公路通行的拦路虎

因为公路中断数年,公路上、公路边杂草丛生,不仔细看已经无法确定四至界限了。18日,执行人员到现场确定施工界址时发现公路边还有一台变压器,变压器的一条拉线的一头固定在路中间,如果避开拉线修路,公路的一边非通过向某厚屋檐下不可,向某厚在屋檐下铺设有饮水管,在饮水管上面修路可能损坏饮水管,并且,车辆长期从其屋檐下的墙边经过可能导致墙体损坏地基下沉进而影响向某厚家房屋的安全,埋下安全隐患。执行人员意识到这也可能是向某厚一家迟迟不愿恢复公路的原因之一。

执行人员按照局长的指示联系了村干部,村干部立即联系供电所,征得供电所同意后,将拉线移动到公路之外。

(八)中断近四年之久的该公路再次恢复通行

公路不需要从向某厚屋檐下经过了,自己的房屋安全有保障,向某厚悬着的一块石头落地了。经过村干部做工作,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很快划定了界址,向某厚当即施工,拆除院墙、清除泥石......申请人自行平整公路。

眼见双方和解了,执行人员撤离现场,委托村干部继续监督施工,村干部一边监督一边继续做工作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在接下来的施工时间里,双方当事人之间再也没有发生争执。

经过连续五天施工,这条中断近四年之久的公路在今年中秋节(9月24日)前的9月22日又修通了,宽约5米的砂石路,平平整整,足以满足向某科、向某丰、向某平等农户家生产生活需要的机动车辆通行。中秋下雨月未圆,向某科等农户的公路梦圆了。远亲不如近邻,希望他们与向某厚一家早圆团结梦。                                    

 

后续

因为庞某菊承认并改正了错误,建始法院于9月20日提前解除了对其采取的司法拘留措施。

 

 

 

文章出处: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