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妇联”共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23-11-20  访问次数: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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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的工作优势,共同探讨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11月17日,州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俐萍一行到建始法院调研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建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钘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和少年审判庭等,详细了解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少年审判机制等运行情况及创新成效。

座谈会上,张钘就建始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三合一”建设、家事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情况等进行了介绍,并就少年审判、家事审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刘俐萍对建始法院在推动家事纠纷化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反家庭暴力方面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就下一步工作,她提出四点希望。

一、树典型,打造法院巾帼品牌

要聚焦法院内部的“她力量”,在服务宣传好女法官、维护女法官权益等方面下功夫,发挥榜样力量作用,积极选树先进人物和事迹,发挥女法官在家事审判、少年审判中的独特优势,打造更多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品牌,让少审工作更有厚度、有温度、有热度。

二、抓创新,探索社会治理形式

构建婚姻家庭类纠纷风险排查、先行调解、诉后回访、关爱帮扶等“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进村入户提供维权服务,以普法情景剧、法治微课堂等多元形式创新法治宣传,推动法律在一线普及、矛盾在一线化解、感情在一线联络。

三、强联动,构建法院+妇联+N工作机制

加强妇联与法院协调联动,广泛链接社会专业力量,搭建“法律服务、矛盾调解、心理疏导”三位一体维权服务阵地,实现婚姻家事纠纷柔性化解、实质化解,以家事纠纷治理推动县域社会治理。

四、重细节,织密权益维护网格

在运用司法之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时,要抓实抓细各项维权关爱服务。如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时,要强化隐私保护,建立未成年人信息保密机制,妥善保管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确保未成年人隐私保护无死角。

下一步,建始法院将运用好少审“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法院品牌建设,强化与妇联沟通协作,建立“法院+妇联+N”的联动机制,形成群体合力,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区、到农村、到基层,促进纠纷共防、矛盾共调、诉讼共解,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越织越密,全方位提升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水平。

期间,刘俐萍向立案庭庭长刘丛艳颁发“湖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证书及奖牌。

文章出处: 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