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被打心生不满 纠集好友斗殴获刑

作者: 陈凤 王婉婷    发布时间:2018-04-16  访问次数:1284

 

追击冲撞直至把前车逼停,下车后手持钢管械斗,这形同“古惑仔”电影中的画面竟在现实生活中真实上演。近日,建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起聚众斗殴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程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以及向某乙有期徒刑三年。

2017年9月8日20时许,李某与好友在某网吧附近遭到齐某、于某、黄某等人无故殴打。李某心生不满,回家准备好钢管,并电话邀约好友向某甲、周某、程某伺机报复。

齐某、于某、黄某等人也预料到李某会找他们报仇,便准备了工具欲械斗。

当晚22时许,李某邀约的“帮手”如期而至,向某甲又邀约向某乙一同前往,在城区内寻找齐某、于某、黄某等人踪迹。在某超市旁发现了于某、黄某驾驶的车辆,李某便驾车向该车尾部进行冲撞,推行数十米将该车逼停至某私宅门前,接着李某等人下车持钢管对该车及于某、黄某实施打击。

经鉴定,于某、黄某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造成车辆损毁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私宅卷闸门损毁价值人民币1千余元。

该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程某、向某乙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均应受刑罚处罚。综合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由于周某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向某甲系未成年人,另案处理。

法官提醒:

冲动是魔鬼”,千万不能因为受了一点委屈或吃了一点亏,就采用暴力手段去反击,这样的下场往往是害人害己。“三思而后行”是克服冲动的最佳良药,“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是杜绝冲动的金玉良言。上述案件中,涉案人员都是90后,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处理事情方式不当,以及盲目的讲哥们义气,使自己坠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法官告诫年轻人:遇事一定要冷静,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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