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法院受理首例涉嫌汽车消费欺诈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 朱斌    发布时间:2017-12-06  访问次数:636

近日,建始法院受理了该院首例涉嫌汽车消费欺诈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达到170余万元。

7月10日,张某与某公司签订汽车代购合同,订购凯骐公司销售的阿尔法·罗密欧1995CC红色越野新车一辆,价格为415500.00元。7月13日,张某向某公司转账415500.00元后,某公司将车辆交付给张某,并提供了凯骐公司开具的购车发票。

10月14日,张某驾驶该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将该车开往重庆4S店维修时,维修工人发现该车发动机罩有重新喷漆痕迹。张某遂委托某机动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该车发动机罩油漆是否为二次喷漆进行鉴定评估。10月23日该公司出具鉴定评估报告书,认定该车发动机罩油漆厚度值高于原厂油漆厚度值,有抛光痕迹,油漆表面有颗粒物,属于二次喷漆。

原告认为,被告故意隐瞒涉案车辆真实情况,欺骗原告,诱使原告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二被告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原、被告之间的汽车买卖合同,二销售公司返还购车款415500.00元,增加赔偿三倍购车款1246500.00元,赔偿其他损失71662.20元。

该案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标的额较大,法院将择期正式开庭审理。案件后续本院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将进行跟踪报道。


文章出处: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