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 | 聚司法之力,护青山以深情,守绿水以诗意

发布时间:2023-08-15  访问次数:420

生态兴则文明兴。8月15日我国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

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建始法院在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中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打击、民事保障、行政监督“三审合一”职能,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环境资源特色的司法保护新模式,为恩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一是实行“三审合一”,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2020年6月,我院从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庭中选取一名资深法官组成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实行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归口审理模式。202210月,为进一步整合资源、统一裁判尺度,稳步推进环资审判“三审合一”,结合我院实际,在行政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通过审判机构专业化和案件审理集中化,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量

二是立足审判职能,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精准化。以提升保护实效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注重处理好环境利益与个人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定罪及量刑标准。从程序和实体上双重审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注重向前延伸监督预防职能,向后延伸救济修复职能,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今年以来,环境资源审判庭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15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行政案件1件。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推进环境资源宣传常态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多方式全方位强化环境宣传普法,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注重打击预防、警示教育相结合,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探索实行“复植补种”等生态修复机制,判决中被告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修复费用,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力度,就涉环境资源相关案件进行宣传报道;以旅游巡回法庭为依托,广泛普及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发放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资料,进一步营造环境保护氛围;在涉林地、土地等纠纷案件中,审判员结合办案实际,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并邀请村镇干部、村民等参与旁听庭审,让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

下一步,建始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坚决“零容忍”,为打造“康养金地·和美建始”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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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