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法院快速高效审执涉民生案件

作者: 刘国儒    发布时间:2018-02-05  访问次数:362

刚到某煤矿参加工作,次日在组织体检途中就发生交通事故。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批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当场给劳动者先行支付了1至3万元不等的赔偿款,确保劳动者能过一个安详幸福的春节。

2014年5月6日,吴某等5人到建始某煤矿从事采煤工作。次日,该煤矿安排吴某等人到建始医院体检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致5人不同程度受伤。后吴某等人均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不同等级的伤残。2017年12月,经建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原、被告解除劳动关系;该煤矿企业需向被告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款。后该煤矿企业诉至法院。

建始法院受案后,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用人单位当场给劳动者先行支付了1至3万元不等的赔偿款,吴某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经过仲裁和诉讼,终于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近年来,建始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及时高效的办理涉民生案件,并根据岁末年初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较为集中的情况,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确保涉民生案件农民工的权利尽快实现,使人民群众能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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