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遗弃新生男婴,父母双双获刑入狱

作者: 黄羚    发布时间:2021-07-07  访问次数:658

近日,我院一遗弃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遗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熊某犯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判当日二人即被我院决定逮捕。

    2020年10月22日,王某在自己家中顺产一名男婴。当日18时许,王某之夫熊某回家后,王某提出已养育二子,无力抚养新生男婴,将新生男婴丢弃让他人抱走抚养,熊某应允。王某遂用衣服和小棉被将男婴包裹好,由熊某驾驶面包车搭载王某及男婴寻找丢弃地点。当日22时许,二人认为本县红岩集镇车辆检测站门口高架桥下灯火通明,人员较多容易被人发现,王某下车将男婴放置在该处,二人随即离开。次日8时许,男婴被发现时已经死亡。经鉴定,男婴符合处于低温环境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合议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熊某拒绝抚养亲生男婴而将其遗弃,致使亲生男婴死亡,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应受刑罚处罚。

法庭上,二被告人都讲到家庭困难,没有办法才丢弃男婴。但是正如公诉人所讲,家庭困难绝对不是丢弃婴儿的理由,既然不想生,早就应该采取措施,作为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母,这个道理应该知道。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的生命的权利,犯罪的社会危害后果最严重的也不过是他人的生命,正是他们的无知和对生命的漠然态度,才酿成了今天的悲剧!  

经过法庭教育,二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纷纷流下悔恨的泪水。此案的发生让人无比痛心,也发人深省,生命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能任由个人随意处置,即使是亲生父母!二被告人为自己放下的罪过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编辑: 张晓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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