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机制真的建得好”

作者: 谭险峰    发布时间:2017-06-23  访问次数:435

6月16日下午,建始县某乡政府副乡长电话告知案件承办人:“38万工程款已全部打到你们执行局专户,请你帮忙查收,下周二以前再将诉讼费、执行费打过来。我们这件执行案件就执行完了哟”。

该案还要从2000年6月说起。

当时,建始县政府专题会议同意该县某乡某段油路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省州交通部门解决部分,以工代赈资金中解决部分,财政资金中解决部分,某乡政府从民工建勤费中解决部分。当年6月,该乡政府以业主身份与建始县某公司签订《工程合同书》,同年9月完工后交付使用。2002年3月至2007年8月间,某公司领取工程款共计17万元。2009年11月,该乡政府向某公司出具《xx油路建设中所欠工程验收资金的情况说明》,载明所欠工程款38万元至今未付。该公司历经多年讨债终无果,2016年4月诉至法院。同年4月,建始县法院判决:某乡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某公司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款38万元,该乡政府负担诉讼费7000.00元。

捏着生效判决,该公司多次向该乡政府讨要仍无结果,无奈之下于2017年5月10向建始法院申请执行。

5月19日,建始法院安排执行局局长到县发改委参加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的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为落实会议精神,参会单位随即召开了联系会议。法院通报了该县涉政府机构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情况及本案相关情况,与县发改委建立了信息共享互通的联系机制和县发改委与政府分管领导及时汇报的工作机制。

5月底,该乡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乡长主动找到本案承办人报告工作进展情况。6月初,该乡党委书记主动电话联系执行局,并保证在二周内全部执行到位。

6月20日,该乡主要领导与建始法院执行局局长通话:“虽然我们乡政府成了被执行人,但是我们还是要感谢法院与发改委、县政府联动执行机制,这种机制真的建得好,因为建设法治社会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编辑: 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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