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无情人有情 司法救助暖人心

作者: 向文凯 田天宝    发布时间:2017-10-20  访问次数:606

250659383044510510.jpg

拿到救助款的朱某

   1019,建始法院执行局干警将3.85万元司法救助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朱某手中。

        20143月,朱某驾驶的摩托车与龚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了双方驾驶员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朱某因本次事故导致中度智力残疾,右侧肢体肌力为四级伤残,中度张口受限、肋骨骨折,伤残程度分别评定为五、七、九、十级,在医院治疗79天,发生医疗费用十万余元出院后尚需后续治疗和护理。

案发后,朱某诉至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法院的调解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一次性赔付朱某12.12万元,龚某分期支付朱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7.8万元。

因龚某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朱某遂向申请执行。建始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多次联系龚某,及时查控龚某名下的财产,但是龚某长期在外务工,账户名下无存款,亦并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遂对龚某采取了信用惩戒措施。

       法院查明朱某和龚某两家都特别困难,特别是朱某因交通事故后造成多处残疾,长期需要人员护理,还因病返贫成了村里的扶贫户。对此,建始法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予以呈报,最终解决救助资金3.85万元。

近年来,建始县人民法院积极为涉执特困群体提供必要司法救助,使那些遭遇案件执行难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被执行人之外的资金救助,以改善生活状况,让司法更好地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服务民生,把法院的工作做到实处。

编辑: 张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