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人民法院:四措并举切实保障律师权益

作者: 张清波    发布时间:2018-06-21  访问次数:396

       为积极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促进审判工作发展,建始法院重点围绕解决律师阅卷难、会见难、取证难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工作中的作用。

一是优化职业环境。简化安检程序,只要律师持有效证件即可经安检进入法院审判区,确有必要可由相关庭室人员接入工作区;完善服务设施,在律师休息室内配备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用品,为律师会见法官、庭前准备、领取文书等活动提供便利;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电话、微信、QQ等手段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节省诉讼成本和律师的时间。

二是畅通沟通渠道。与辖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搭建法官律师阳光沟通平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律师驻法院接访常态化;遇到律师开庭时间有冲突时,及时征求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协调安排审理时间或方式,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对同一律师代理的多个同类型案件,适当安排合并审理;积极邀请律师代表参与法院重大活动,旁听案件审理,监督和评议庭审活动,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案件调解,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保障执业权利。律师可以随时按规定查阅、摘抄、复制卷宗材料,及时获取查阅补充材料,不收任何费用;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通信权,对需要限制辩护律师会见的,一律从严审批并及时告知;对律师根据案情需要提出的收集、调取证据及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请求,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在法庭上平等保障控辩双方的辩论权利,在裁判文书中客观反映律师提出的意见,并说明采纳与否的理由和意见。

四是健全救济渠道。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畅通律师反映问题和投诉的渠道,安排监察室专门负责律师投诉;律师的投诉初核立案后,由纪检组组长全程督办处理,并及时进行沟通、纠正、查处和反馈;保障律师向上级法院或相关部门申诉的权利,对有关机关的工作予以配合、协助,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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