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单位: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于1月9日召开第四次院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月9日(星期三)召开院务会,会期一天。
二、参会人员。党组成员、专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有关要求。各单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3份,分别交院长、分管院领导和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