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助推法院工作 棘手案件执行峰回路转
6月4日下午两点多钟,菊花(化名)、进舆(化名)表态了:同意法院划拨进舆名下的7200元存款。十五天冻结期限到后就可以直接网络划拨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上线婚姻登记查询功能后我承办的一件案件出现转机,一件原来看似比较难执行的抚养案件即将有效化解。
小谭给我当头泼了一瓢冷水
今年1月14日,我分得一件抚养费执行案件,申请人策豹(化名)要求被执行人菊花支付小孩小明(化名)抚养费7200元。当天,我按常规打印好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然后约上小谭去菊花娘家给菊花送达。路上,小谭一句话好像给我当头泼了一瓢冷水,"这个人找不到",小谭说。原来,小谭去年就找过菊花执行过抚养费,据说开始通过手机、微信联系上了菊花,后来,菊花从执行人员眼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听了小谭的话,我们只得调转车头回法院。
基本案情
策豹和菊花2009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补办结婚登记,2011年生育小孩小明。双方婚后感情不和,菊花于2016年10月向建始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小孩小明随策豹生活,菊花从2017年8月起按每月600元的标准支付小明抚养费至小明年满十八周岁。2018年1月,策豹申请执行抚养费3000元。小谭和菊花通过电话、微信取得了联系,通知其履行义务,未果。小谭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菊花有3000元存款,遂依法进行了划拨。但从此以后,菊花的手机打不通了,微信也联系不上了,其娘家也常年没有人在家,菊花从执行人员眼中"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个案件的50元执行费都没有执行到位。
苦苦守候
按规定,立案后三个月内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就可以裁定终本(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案)。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轻易终本的,尤其是小孩的抚养费、老年人的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何况,执行期限是六个月,我不急于结案。等一段时间再考虑结案吧,在等待中出现转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于是我“放下”了该案。
距离六个月的执行结案期限越来越近了,案件一直没有进展,我只能在焦急的等待中苦苦地守候,守候着新的突破口。
出现转机
5月份,机会来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上线了婚姻登记查询功能,这件案件也出现了转机。5月20日,我抱着侥幸的心里查询了菊花的婚姻登记状况,出乎意料,系统反馈菊花2018年又和进舆结婚了。进舆名下有存款,这可能是其与菊花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冻结了7200元。
6月4日下午,我和小谭到公安机关查询到了进舆住所地为花坪某村五组。
6月5日中午,工作会议结束,我和小谭顾不上吃饭和休息,带上冻结裁定书,驱车八十余公里,找到进舆家。
进舆夫妻去远方打工了。我们见到了进舆的母亲。
“把菊花接到了你家,是你们前世修来的福分。你们全家人都要帮她,让她安安心心在你家做家,她的孩子就等于进舆的孩子……”我们给进舆的母亲做工作,并送达了冻结裁定书,要求其转告进舆,同时请她转告进舆享有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
“说话要算数,答应给抚养费的就要给……”汪某的母亲通情达理,她拨通了菊花的电话,做工作。夫妻二人在电话那头商量。
一个小时不到,进舆夫妻在电话中表态了,对法院的冻结没有异议,同意法院划拨。二人并将于近日回来,专门到法院就小明今后的抚养费交纳问题拟定计划。
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完善后,我们顺利查询到了此案被执行人的婚姻登记情况,案件出现转机,被执行人的行踪有了下落,也做通了他们的工作,十五天冻结期限一到存款一划拨就可以顺利结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