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提升工作能力的几点思考

作者: 胡秋熠    发布时间:2018-04-08  访问次数:1499

工作之余,与大家分享一些个人的感悟和浅见。

一是要多问多说,勤于思考。我们在工作时,肯定会碰到各种“拦路虎”,对于自己不懂或不确定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请教,主动向法官或其他同志学习,努力丰富自身学识与实务经验。比如,在草拟法律文书阶段,一般情况下,是指导法官给了我一个明确的导向,这时我会首先思考思考:为什么法官会有这样的意见,然后再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情撰写文书,最后交由指导法官审阅,对法官改动的地方再着重学习,不懂就问,这绝对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良机;偶尔有些时候龙法官也会给我布置一些“家庭作业”,就是不给我任何意见,让我先讲讲自己的想法,之后再以沟通讨论的形式进行专业指导,这种方式更让我受益匪浅,也更利于法官助理的迅速成长。

二是要多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受教于我的法官老师——龙克亚法官,记得有一次在审理一起继承案件时,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你一定要学会和他沟通。”这是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给我的指点。确实,民事纠纷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当事人都是平凡的老百姓,不知法也不懂法,有时候和他们沟通时,真是有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但是作为助理与当事人沟通时,一定要耐心倾听他的意见,因为此时此刻,我们助理是在代表法院、代表法官和当事人接触,先抛开案件本身不谈,我们要给双方当事人一个说话的机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倾听当事人的意见也非常便于我们了解案件详情,能够大致归纳双方的争议点和矛盾碰撞点,继而为之后的调解工作寻找突破口。

三是要注意与他人的沟通和协调,提高综合能力。我认为助理应积极做好法官交办的每一件事情,合理安排好工作的同时要注意与书记员的协调配合,处理好各方关系,做事要灵活仔细,注意方式方法,这样才会事半功倍。另外,在与当事人接触时,也要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这绝对可以增加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度,不管是庭前证据交换的阶段还是在法律文书的判后答疑阶段,整个和案件当事人接触的过程就是对助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的一种综合考量,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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