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余生书写公平正义

作者: 谭潇(业州法庭实习生)    发布时间:2019-08-13  访问次数:683

苏轼曾写道:“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诚如斯言,唯有公平正义,才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动力,公正处事,方能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谋福祉,谋利益。

实习一个月,与法院这位庄严的长者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与触摸,在碰撞当中,我感受到了在他神秘面纱之下的一腔热血,那炙热的温度给予着人心温暖,这就是公平与正义的坚守。

所谓公平,是公正而不偏袒:所谓正义,是社会道德的一种基本要求。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衡量国家与社会文明的重要尺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或是法徽上的天平,或是执法者手中的那柄法槌,法院用他丰富的语言向我诠释了公平正义的真谛,那就是站在中立者的角度,以公正客观的心态,作出合法、合情、合理的结论,保障当事人权益,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职责。一个月的时间,足以让我看清法院在如何秉持着公平正义。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院的工作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法院关注当事人切身利益,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忘初心,诠释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核心。二是坚持审判公正。这是司法公正最真实的体现,实现公平正义,需要严格的工作机制作保障,审判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关系着公平的实现与正义的伸张。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以教育为先,践行良好作风,以职能为要,强化综合素质。法院始终引领着全院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法律权威,除此之外,法院强大的高素质队伍更使公平正义在新时期得以新实现。

公平正义,是作为一个法律人肩负的责任与使命,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用余生书写公平正义,不负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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