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携农药进法庭 建始法院妥善处理

作者: 姚磊    发布时间:2019-11-19  访问次数:473

         近日,建始法院景阳法庭查获一当事人携带农药进入法庭,依法收缴一瓶杀虫喷射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恶性事件发生,确保了法庭内部安全。

 

经了解,该来访人员系景阳镇革坦村一女性村民,因要求村里和政府解决住房问题,未获得解决,遂携农药到法庭反映情况。该村民在九十年代经本院判决离婚,此次到法庭非对判决有异议亦非立案或咨询立案。

 

法庭庭长冯超、法警邹磊随后对当事人进行情绪安抚,耐心听其诉求,并做释法析理工作,同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妥善处理了农药。最终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离开法庭。

 

年关将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日趋严峻,为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安检制度,法警安检人员始终做到“逢进必检”“逢检必严”“逢物必查”,对查处的管制刀具、农药和其他管制物品将坚决予以收缴,并采取果断措施。同时,加强巡逻力度,对发现可疑人员及时“盘问”。确保法院安保“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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