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日志四则

作者: 黄志佳    发布时间:2016-02-29  访问次数:996

 

    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小雨。

    上午8点半,执行局四个小组都出发了,“沉”到本县乡镇办案。

    我们小组还有55件未结案件,所有的案情我都不熟悉,所有的当事人我都没有见过面,小章问我带哪几件案子,我计划从今天开始顺建官公路、 “3.18” 公路逐乡逐村“地毯式”清理,叫他把建官公路、 “3.18”沿线的近20件案件统统带上。

    我们这组就我和小章两个人。临出发时,碰到了田队长,他说也要到建官公路、 “3.18” 公路沿线办案,我和田队长商量后决定两组联合办案,一来可以增加人气,二来4个人只需带一辆车。

    一上车,工作就开始了:开车的开车,阅卷的阅卷,查资料的查资料。变一个小组持续办案为两个小组联合办案4天,“地毯式”清理的工作思路不现实,我们改变了工作思路共同筛选出两组手头相对难的需要集中力量办理的案件,制定执行计划。

    11点到达景阳法庭,到达之前就电话通知申请人王某赶到景阳法庭。

    我告知了王某其申请执行的财产案件的进展情况,王某对执行人员的工作表示理解,表示将进一步提供被执行人秦某的财产线索,配合法院执行。

    吃过午饭,我们步行到达被执行人向某家中,向某全家外出。鉴于其欠申请人的65000元钱早已逾期,我们有了查封向某住房的计划,在景阳法庭干警的配合下赶到向某所属的村向当地村委会书记了解向某房屋的手续,然后返回景阳集镇,到景阳国土资源所查询向某家的建房情况。

    下午4点至6点,另一申请人向某某、被执行人黄某当我们的面就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再次和解,但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一天下来虽然辛苦,几个案件都有进展,但王某申请执行的财产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没有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向某的房屋查封手续还要回院机关后才能办理,向某、黄某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未能达成和解协议……一件案件都没有执结。看来,执行工作并非我先前想象的那么简单、直接。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我院执行局2015年“全省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的殊荣来之不易!

 

    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阴。

    清早8点,离开景阳,奔赴花坪乡。

    车上,讨论依然激烈,间或的,还有人说几句俏皮话,活跃气氛。田队长他们在执行局呆久了,习惯了执行工作的甘难辛苦,他们清楚此时该有的心态:沉着冷静,不能灰心!他们知晓此时的应对措施:相互鼓励,提高士气。

    10点,一到花坪乡太平龙村,就果断查封了被执行人  龙某的一辆小货车。

    下午1点,刘某交来10000.00元赔偿款,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执行完毕,这也是本次执行中圆满执结的第一件案件。它显然增强了我们的信心。收到刘某主动交来的标的款,我连连说道:“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理解、配合、支持!”

    2点,我们给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

    大约下午3点,申请人秦某与田某达成了分期付款和解协议,秦某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当天下午我们从花坪乡赶到红岩镇,见到了另外两个执行组的同志们。一个战壕的同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大家分外亲密,相互交流信息,交流心得体会,信誓旦旦:办案中随时相互支持。

    当天,我们给红岩居委会二组的李某等人送达了报告财产令。

    趁着今天工作比较顺利,人气旺,“火气好”,我连夜通知杨某务必于次日上午8点半钟之前赶到红岩街上交钱。针对杨某夫妻在前几次电话中的态度,我这次明确放出狠话:如果对法院的通知无动于衷甚至明目张胆地抗拒执行,我们将请示执行局协调全局四个小组十几名执行人员联合行动,齐聚杨家执法。

 

    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阴。

    8点半,杨某委托其丈夫李某交来30000元现金。这是本次执行中单个案件中收到的最大额款项。

    9点多,我们从红岩镇赶赴高坪集镇。途中,软硬兼施,花费近5小时为岳某收到了一笔被执行人拖了六年之久的5000元经济帮助款。

    下午4点,在青岭村委会张贴公告,责令张某一家3月20日前主动从现在居住的房屋中搬出,否则,强制腾退。

    从青岭村返回高坪集镇已近下午6点,腹中空空,我们才想起来:今天到这个时候肚子里还粒米未进。

 

    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晴。

    眼睛一睁,8点了,起床。

    吸取昨天全天只吃一顿饭的教训,每个人先饱饱地吃了一碗面条,外加一大碗和渣,“吃得下去吃下去,吃不下去硬塞下去”,我们相互下达“死命令”。

    9点离开高坪镇,返回红岩镇,沿途办案。

    11时许,朱某的母亲代朱某交了一年的小孩抚养费1800.00元。

    中午12点,给黄某送达了与其父亲赡养费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

    将近下午1点,赶到红岩法庭。法庭的同志们还没有开饭:还在等我们!我们持续感动中!

    红岩居委会二组的李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已经三天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有没有变化?这是本次排查出来的骨头案件之一:虽然标的只有4000多元,但这是当事人发生肢体冲突后的赔偿款,当事人对门居住,矛盾愈演愈烈。眼看办案期限就要超过了,申请人催之愈急,被执行人年近六旬,体弱多病,准备孤注一掷,我这个执行局的新手却一筹莫展。按照田队长的建议,我和小章调查、了解,抱着侥幸的心情力促和解。大大出乎意料,在红岩卫生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近三小时的工作,双方竟然真的和解了!全案执行完毕!

    下午4点了,我们一行四人风驰电掣返回院机关,向谭局长汇报本次下乡的工作成果:送达法律文书、千方百计促使当事人和解、查封财产……两小组四天执结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