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之力,守护清江碧水向长江
2019年以来,建始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坚决“零容忍”,为打造“康养金地·和美建始”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2件,其中行政案件16件,刑事案件56件。
一、搭好“合”字框,建立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体系
从民事、刑事、行政三个审判庭中分别选取一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法官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实行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归口管理,统筹全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实行综合受案模式,即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原则上由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成员承办,既统一了环境资源案件的裁判尺度,也有效提升了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
二、写好“严”字体,依法严惩涉及环境资源犯罪
审结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6件77人。严格适用“两高”关于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司法解释,依法从重从快审判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阻挠环境执法犯罪,牢固树立保护优先司法理念,注重自然资源保护,审结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47件61人,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审结非法狩猎案件9件16人。被告人康某等3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1018507.20元,情节特别严重,分别被判处刑罚。案发后,三被告人对破坏的森林植被进行了恢复。被告人于某等3人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林木,共计活立木蓄积156.0541立方米,数量巨大,均被判处刑罚。
三、念好“护”字经,妥善处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
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3件,强化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作用,大力支持、督促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审查并快速执行违法占地、违章搭建、环境污染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件,全力支持行政机关“拆违”“治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2.78万元。
四、唱好“卫”字诀,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宣传
注重打击预防、警示教育相结合,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引导、督促当事人主动修复受损生态;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力度,就涉环境资源相关案件进行宣传报道;以旅游巡回法庭为依托,发放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资料;在涉林地、土地等纠纷案件中,审判员结合办案实际,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并邀请村镇干部、村民等参与旁听庭审,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让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
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重要使命。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论述,坚决负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密切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始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