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真的有这么难吗?
迟暮之年却无人照料 一纸诉状状告子女
现年82岁的黄某与妻子姜某生育了3个儿子和4个女儿,2个儿子分别在1971年、1995年相继去世。七年前,妻子姜某又去世了。随后,黄某一人居住生活。如今黄某身体越来越差,稍重的体力活早已做不了,除了每月享有的低保和养老保险金共计100元左右外,生活一度陷入窘境。万般无奈下,黄某只好将5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2014年建始法院红岩寺法庭审理了此案,并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判决黄某的5个子女每人每年向黄某支付赡养费1256元,从当年的5月1日开始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
子女纷纷履行义务 唯独一女儿不履行
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后,黄某的3个女儿纷纷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黄某的儿子也于今年在执行人员给他做思想工作后,主动支付了赡养费。可是唯独黄某的这个排行老三的女儿迟迟不肯履行?究其原因是为何?难道是老三家境贫困拿不出这笔钱?
随后,我们同执行人员一起来到了老三家。老三现年52岁,家住三里乡某村,家中盖有二层高的新楼,这几年老三和丈夫一直在家带自己的小孙子。走进他们家,我们发现老三家家境还算殷实,家中许多电器都是齐全的。生活还算富裕的她,为什么却迟迟不肯支付赡养费呢?
从执行人员那里,我们了解到他们已经多次给老三做思想工作,告知她法理和情理。可是她却什么也听不进去,固执地认为自己是出嫁的女儿不存在赡养父母的责任。不仅如此,她态度还蛮横。
执行人员重拳出击 不孝女被司法拘留
3月9日上午10点,建始法院的5名执行人员在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路途后,来到了老三家,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
11点,老三被执行人员带到了法院。此时,老三似乎才意识事情的严重性。向执行人员提出,自己打电话联系自己的女儿,叫她赶紧送钱过来。执行人员答应了她的请求。
中午1点,老三在被拘留两小时后,此时的她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孝,而她也早已泪流满面。
下午2点,老三的女儿送来了2000多元钱。鉴于老三的认错态度好,并保证以后一定按时向自己的父亲给付赡养费,法院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结语: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三仅以一句“我是嫁出去的女儿”来逃避自己赡养老人的责任,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方面,都是不允许的。
回想幼时,当我们还不会走路,是谁拉着我们的小手,弯着腰陪着我们走了一步又一步;回想读书时,当我们走在回家的那条巷子里时,是谁的身影永远在站在那等着我们;回想成家后,是谁每逢佳节都会在家门口等着我们的归来……
老了,老了……
当父母老去,他们需要的是我们照顾和陪伴。难道“孝”真的有这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