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日荷花别样红
——记建始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黄崧
黄崧,女,中共党员,土家族,1987年11月出生于湖北省建始县,2009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任建始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13年3月任审判员、景阳河人民法庭副庭长,2014年3月任红岩寺人民法庭副庭长,2014年11月调民一庭工作,2016年1月成为首批入额法官,2020年8月担任立案庭庭长。
黄崧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审判业务骨干和中层干部,先后被表彰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调解能手”、“办案能手”、“全州基层法院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并荣立三等功一次,2017年1月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她以不懈的追求和无私的奉献赢得了片片赞誉声,用心血和汗水谱写了一曲人生旅程上的奋进之歌。
倾心调解,真情服务暖民心
被任命为法官以后,黄崧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很快便成为建始法院青年法官中的调解能手。工作中,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时刻不忘法官职责,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竭尽所能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处理案件时,她十分讲究方式方法,注重通过调解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她审结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5%以上。
在担任立案庭庭长以后,看到每天到立案庭来立案的当事人,她发现很多原告刚来法院起诉时,双方的矛盾纠纷并没有很激化,但是,往往在诉讼中,很多被告认为原告将其告上了法庭,在心理上不能承受,让本来并不是很大的矛盾变得不可调和,双方可能从原来的朋友变得老死不相往来、可能从原来的邻居变成仇敌,有的甚至酿成惨案,真可谓是“一场官司三代仇”,极大的威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从根本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她在立案工作中大力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始终坚持“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工作理念。她积极向党组汇报,争取司法局的支持,引进了《联合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进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自“联调委”进驻法院以来,她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在她的引导下,“联调委”共计调解案件230件,而这些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当事人之间并没有反目成仇,他们之间的矛盾彻底化解了,但是这些人之间的关系没有改变。
还记得“联调委”刚进驻法院时,有一批劳动者到法院起诉某公司要求支付工资,而这个公司她是知道的,因涉及的债务纠纷较多,公司经营的状况很不好,她想如果就直接给这一批劳动者立案的话,通过送达、开庭、宣判等一系列环节,劳动者的工资一时难以解决到位不说,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非常不利,因为公司败诉后不仅要想办法支付劳动者工资,还需要承担诉讼费。于是,她急忙把这一批劳动者带到她自己的办公室,给她们讲明了该公司的现状,希望他们能够选择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可是劳动者们不理解认为法院都不管他们的事情了,其次,他们认为调解根本不起作用,因为公司多次给他们承诺支付工资,但是一直没有兑现。这个时候,黄崧对他们说:”我们这个诉前调解不是你们私人之间的调解,一旦调解协议达成,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对你们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以后,如果对方不履行,你们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而且,你们选择诉前调解的话,是不需要收任何费用的,如果直接起诉你们还要预先交纳诉讼费,虽然最终由败诉方负担诉讼费,这也会加重你们和公司的负担“。听到黄崧这么说,他们终于打消心中的顾虑,都选择诉前调解。黄崧又马上联系公司,告知公司有一批劳动者在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希望公司安排人员到法院的”联调委“进行诉前调解。刚开始公司表示现在也没有办法支付工资,如果他们要起诉那就起诉吧。黄崧又给公司做了大量的工作,详细分析了诉前调解的好处,不仅能节约双方的时间,还能节约双方的诉讼成本,双方都不用交纳诉讼费用。公司最终听从了黄崧的劝解,同意安排人员来到”联调委”调解,黄崧又积极联系“联调委”安排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公司分期给付劳动者支付工资。调解协议一达成,黄崧又马不停蹄的安排双方进行司法确认。最终在短短的一下午时间,涉及多人的矛盾纠纷就此化解。劳动者对黄崧说“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们把问题解决了,我们真的没有想到,真的是谢谢黄庭长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说“这么解决至少节省了我几千元的诉讼费,我又可以多支付一个人的工资了,真的感谢黄庭长这么为我们企业考虑“。 这只是她工作中常见的平凡镜头,但也正是这无数个平凡的镜头让当事人由衷地在心中为她点“赞”。
守护天平,忠诚履职担正义
法院是矛盾纠纷的聚集地,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黄崧作为青年法官主动肩负起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守护社会公正底线。从2011年任命法官以来,她年均办案200余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超审限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这一切或许都归功于她严格依法秉公办案,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结果。
2014年2月,她刚来红岩寺法庭,就接手了两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这两起案件是因同一交通事故导致的爷孙俩同时受伤引起的,在2013年11月时,原告方就曾向法庭起诉过,因被告某保险公司就商业三者险提出管辖异议,后原告撤诉,现在是第二次起诉,且孙子马某的伤情较重,其父母对被告方的抵触情绪非常大,四处上访,而且还在法庭缠访。在拿到卷宗的那一刻,她就深知该案的不易,而且她明白案件要得到圆满的解决必须要改变被告保险公司的态度,于是她多次与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联系,考虑到原告第一次起诉开庭时出庭的保险公司代理人与原告方产生矛盾,因保险公司委托的有两个代理人,她主动与另一代理人郑某联系,让他出庭。再次开庭时,黄崧同志首先给郑某讲解法条,通过与郑某共同对法条的理解,郑某也明白法院可以就交强险和商业险合并审理,于是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也看到被告态度的改变,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同意坐下来先进行调解,虽然原告方没有同意郑某的方案,但是在庭审过程中,她没有因为原告的上访而妥协,而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双方释明法条法理,最终公正严明的做出判决。在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原告马某的父母拉着黄崧的手说:“你的判决让我们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上访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郑某也打电话给她,告诉她判决是公正的,他们不会上诉,而且在判决书生效后及时将赔偿款项汇到法院的执行账户。2014年6月,被告保险公司果然及时的履行了赔偿义务。当马某拿到11万元的赔偿款时,激动的向她深深的鞠了一躬,并对他们以前的缠访行为表达了深深的歉意。
竭力服务,司法为民普新篇
当前,“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法院在新形势下司法为民的最有力的体现。该项工作要求法院极大的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这对于我们山区法院来说,这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经验可供参考,而该项工作又由立案庭牵头完成,这对刚担任立案庭庭长的黄崧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是她没有退缩而是迎难而上,积极钻研。她自己先以当事人的身份操作湖北移动微法院,积极主动和其他法院联系,借鉴其他法院的经验,设计了湖北移动微法院操作手册,指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自网上立案工作开展以来,建始法院网上立案达1088件,占全院民商事收案的50%以上。积极落实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大力推行湖北法院12368热线,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
2020年初,在新冠肺炎的疫情下,还记得当时我县恢复正常工作秩序以后,武汉还处于管控期间。有一天上班,黄崧接到一位武汉李某的电话,他非常的焦急,他有一笔借款,马上就要过诉讼时效了,但是他人在武汉,无法赶回来立案。这时。黄崧在电话里耐心的教他如何使用湖北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当事人听了以后表示自己操作了试一下,黄崧不放心,又加了他的微信,将操作手册发给了他,让他按照操作手册上面的步骤操作。最终,黄崧在网上立案版块看到了李某的案件,黄崧立马进行审核,通过了李某的网上立案申请,保住了李某的诉讼时效。
在黄崧带领的立案庭团队的努力下,我们建始法院真正实现了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让老百姓可以千里之外把案立、坐在家中把庭开,真正享受到智慧法院的成果。
清秀中充盈着高洁,柔美中渗透出刚毅,和蔼里蕴藏着正气。这就是黄崧所展现出来的新时期青年女法官别样的风采,别样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