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禁毒 健康生活
——建始法院在行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建始法院立足自身职能,用实际行动传递禁毒理念,宣传禁毒法律知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力量。
教育引导干警筑牢“禁毒”防线
6月20日、24日,建始法院组织干警到建始职高、建始一中参加全县“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通过参观禁毒教育基地、观看禁毒宣传片、集体宣誓、参与万人签名等,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如何防范毒品,切实树牢“全民禁毒,健康生活”的思想理念,筑牢禁毒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做到涉毒问题“零容忍”。
引导青少年树牢“拒毒”意识
为加强对青少年的毒品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禁毒、识毒意识,养成自觉拒绝毒品的态度和行为,助推建设和谐校园。6月22日,建始法院茅田法庭干警到茅田小学、封竹淌小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为200余名学生宣讲禁毒知识。
活动中,干警们将精心准备的禁毒知识宣传手册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结合具体案件,通过以案释法、提问互动等形式,带领同学们主动思考“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怎样防毒”等问题,寓教于乐地普及毒品的危害以及毒品犯罪处罚的知识,提醒青少年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依法惩处毒品犯罪
2020年,被告人向某某、黄某1、黄某2通过他人介绍联系贩毒人员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及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用于贩卖。期间,向某某还多次容留他人在家中吸食冰毒。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被告人向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约141克及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40颗;被告人黄某1参与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约46克及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40颗;被告人黄某2参与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约7.2克及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26颗,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同时被告人向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判决结果:被告人向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0元和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黄某1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黄某2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该案经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2020年以来,建始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7件73人,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0人,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
毒品犯罪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本县域范围内,多名吸贩毒人员的“上家”均系本案的被告人向某某,社会危害性大,上述判决也体现了法院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和严惩立场,充分发挥了刑罚震慑、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