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强制执行的相邻通行纠纷

作者: 张清波    发布时间:2017-04-01  访问次数: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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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清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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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过后

 

331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干警妥善化解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既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该案是因邻里矛盾引发的堵路纠纷,村委会两次介入未能达成协议,经过两审终审后申请执行。执行局干警发现一审庭外和解时虽然未能成功,但是三名原告在诉讼中主动放弃了赔偿主张,再考虑到四家当事人毗邻而居,所以一直从邻里和睦相处的角度给双方做工作,反复几次后,被执行人终于同意清除堆放在入户公路上的木头、土石等杂物。

由于该案迁延日久,临近的案外人也自家院坝附近堆放了杂物,同样影响了车辆通行,干警又给案外人做工作,彻底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问题,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院对邻里纠纷特别是意气之争更多的是依靠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根据证据和事实给出的结果对当事人来说很可能是冰冷的,但理性判决也可以温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