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系列】以学促做-我为群众办实事

作者: 汪蜀建    发布时间:2021-04-20  访问次数:367

“您好,我是建始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工作人员,你起诉胡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们已经将被告应付的钱要回来了,您之前说和我们电话联系的是否说您腿脚不方便,您给我说一下您准确的地址,我们把钱给您送过来!”

“实在是太感谢你们哒,我一直联系不到被告,我根本就没想到还能把钱要回来!”

2021年3月5日,我院立案庭收到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20年1月23日,被告胡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在建始红土中路与原告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擦,经交警调解被告胡某应高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人民币20000.00元整,胡某与王某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认可,被告胡某向原告王某支付了17000.00元,余3000.00元一直未付,原告王某一直联系不上被告胡某,后来被告胡某还将原告王某的电话号码拉黑,原告王某自此无法联系被告胡某,原告王某百般无奈之下,向建始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

本院依法受理案件后,联系被告胡某时,被告的电话已经无法接通,通过工作微信联系被告,被告也一直未添加法院工作人员的微信,经本院工作人员多方寻找、联系,终于找到了被告胡某的父亲的联系方式,经本院电话与其父亲联系,其父亲告知法院工作人员其在千里之外务工,但愿意代儿子支付这笔赔偿款,2021年4月19日,被告的父亲专程从千里之外赶回建始,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工作人员的手里。

考虑到原告因案涉事故一直腿脚不方便,法院工作人员拿到赔偿款后第一时间开车将钱送到了原告手中,原告拿到赔偿款后,激动的一直向法院工作人员说着感谢,也一直说,因为联系不上被告,根本没想过还能把钱要回来,如果不是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到被告的父亲,案件判决后还需要进入执行阶段,还需要耽误很长的时间,感谢建始县人民法院的高效率。

原告拿到赔偿款后,书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至此,法院工作人员也长长地舒了口气。


编辑: 张晓玥
文章出处: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