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为贵促调解 将心比心解纠纷
作者: 郭友慧 发布时间:2021-05-22 访问次数:745
“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安徽桐城六尺墙的故事仍犹在耳,“让”这个字体现了我国文化中一直以来的“和”的概念。
近日,茅田法庭处理的一个合伙协议纠纷的案件,审判员向巍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将“和”这一概念真正践行到了工作细节中。当事人双方原本是友好合作关系,因经营理念的分歧,决定不再继续合作,但关于资产的分配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经过开庭审理,审判员在了解完案件事实之后,将当事人双方带至调解室,调解室的墙上挂着“以和为贵”的标语。整个调解过程中,审判员说的最多的就是一个“让”字,审判员从当事人双方之前的合作关系入手,到解除合作关系之后,双方的后续发展,层层深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二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约好下午一起转移案涉的一辆挖机至原告处,同时原告提出希望法庭工作人员能一起到场陪同。
当天下午,结束第二场庭审之后,法庭干警一行三人来到被告处,耐心陪同原告对挖掘机进行详细检查,期间审判员仍对双方继续进行劝导,虽然此次案件审理终结,但原被告仍属于同一行业,希望原被告双方能够调整心态,重拾之前的合作情谊,和气生财。当事人双方也对法庭工作表示了感谢,表示未来工作中也会注意以和为贵。
最后,在法庭干警的见证下,被告将挖掘机、钥匙、合格证书及发票全部交付给原告,原告也出具了收条,一纸《民事调解书》不仅有效解决了双方的纷争,也为双方当事人未来的合作埋下了友好的种子。
不忘初心、服务百姓中是政法干警的使命与担当,在日常工作中,很多案件需要的不仅是切实解决当下的纠纷,对于当事人多劝导,对于矛盾症结多分析,促使当事人和好关系,才能最终治根又治本,做真正让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编辑: 张晓玥
文章出处: 原创